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的要求,针对2026年学生转专业,经济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郝爱民 贺琼
副组长:马凌远 拜婷
秘书:王泉泉
成员:金虎斌 许鼎 刘慧岭 刘晨光 谢伟丽 王岩 汪淑娟
二、转入基本条件
1.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原则上无不及格及违纪情况,并且需满足转专业要求条件。
2.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
(4)专升本的学生。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学院给予优先考虑。
4.学生在转专业成功后,须服从转入学院宿舍调整与安排,并提交《转专业学生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
三、转入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原则上各专业均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转入。
2.关于拟转入我院专业的说明:
(1)无正考不及格以及违纪情况(无数学或英语成绩的不予转入)。如在其他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请提供相应实证材料,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2)各年级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
经济学院2026年各年级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见下表:
年级 |
专业 |
拟接收转入人数 |
2025级 |
金融学 |
10 |
金融科技 |
15 |
经济统计学 |
1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 |
贸易经济学 |
10 |
经济学 |
20 |
经济学拔尖班 |
5 |
2024级 |
金融学 |
10 |
金融工程 |
7 |
金融科技 |
10 |
经济统计学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贸易经济学 |
5 |
经济学 |
10 |
经济学拔尖班 |
2 |
2023级 |
金融学 |
1 |
金融工程 |
1 |
金融科技 |
1 |
经济统计学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 |
贸易经济学 |
1 |
经济学 |
1 |
四、经济学院对学生转专业的转出专业、转出名额、转出条件不设限制。
五、时间安排与考核方式
1.2026年5月9日8:00至5月13日上午12:00,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名学生可申请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2.2026年5月13日下午14:30-5月14日上午12:00,拟转入学生须将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的成绩单、无违纪证明和一式三份的《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教务系统导出)纸质版,交到经济学院教学办(05A501)。
3.2026年5月26日前,经济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
根据外语、数学和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外语成绩*30%+数学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2026年5月29日前,完成学院转专业考核和录取工作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在经济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2026年5月29日将转专业考核通过的拟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6.2026年6月30日前,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