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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航院经济学院委员会统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0 编辑:武琳昭 点击:[]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第二次全国和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根据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62号文件)和《中共郑州航院委员会统战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统战经济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经济学院统战工作制度。

一、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制度

1、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要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学院教学内容;学院党委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2、建立和健全工作网络。学院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由一名副院长担任统战委员,分管统战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政策性、交叉性、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统战工作问题。

3、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学院党委及各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教育,适量安排统战理论的专题内容。学院宣传舆论工具,要经常对党的统战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统战工作活动情况积极进行宣传报道。

5、学院要为统战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加大对统战工作的投入,进一步解决统战部门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积极帮助、指导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学院党委要积极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组织生活和各项教育。

7、学院讨论研究涉及党外干部问题的有关会议,应有统战部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以利于充分反映党外干部状况,协助做好党外干部工作。

8、学院要大力支持党外人士开展工作,特别是对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提供方便,支持他们为宣传学院、提高学院知名度多做贡献。

二、统一战线中心组学习制度

1、中心组组成人员

各民主党派组织、各统战团体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处级),统战委员及统战联络员。

2、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战略部署;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及上级统战部门关于统战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

3、组织领导与学习方式

(1)集中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在自学的基础上,每年集中学习2-3次。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邀请专家讲座、集体讨论观看电教片、组织参观、考察学习、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进行,推进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4、学习要求

(1)凡中心组学习日应提前一周通知到本人,与会同志要做好学习前的材料准备和工作安排。

(2)为保证学习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请各单位领导对学习人员予以支持。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要提前向党委统战部请假。

三、党外人士参加学院重要会议、活动制度

1、党代会、教代会和工代会以及全校性的政治活动和群众活动,应视情况邀请各民主党派与统战团体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和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2、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向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等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

3、学院处级干部会议,应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及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4、学院及各教研室在部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讨论研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学科专业建设等重大问题,可根据情况,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知识分子列席,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学院担任行政领导的党外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基层党委、支部的会议。

四、征求党外人士建议及结果反馈制度

1.坚持和完善通报情况制度和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制度。学院党委每年召开1—2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邀请各民主党派与统战团体主要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2.情况通报会,一般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就学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有关决定,学院政策和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泛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统一战线工作中相关重要问题等进行通报;座谈会,一般是围绕学院工作,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学院党政领导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座谈,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情况通报会、座谈会,一般由学院领导主持。会前由统战有关同志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会后,统战委员及统战联络员及时将会上党外人士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并学院阅示。对党外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院要认真研究,及时做出处理给予回复,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外人士反馈。

五、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

1.积极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学院民主管理、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等工作中的作用,支持党外代表人士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学院建设、发展和学院中心工作,积极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献计献策,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

2.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优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开展服务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各项社会活动。

3.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培训。对于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院统战工作范围内的重点党外人士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种会议、活动、学习、培训,应给予时间、财力、物力方面的支持,并作为业绩考评、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

六、党外人士参与民主监督制度

1、邀请本学院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会议、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和推荐、考核工作。在干部考核、考察工作中,要注意听取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2、教代会、工代会代表中党外人士要保持合理比例。

七、组织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学习调研制度

1、通过中心组学习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定期组织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参加学习和讨论,帮助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升参政议政工作能力。

2、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工作,支持党外人士的调研活动,适时组织学院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知联会和留联会负责人等外出参观考察,开拓视野,交流经验,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

3、积极推进统战理论研究工作,把统战理论研究纳入学院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全面把握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和高校统战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坚持抓好学院统战理论政策研究,不断提高统战理论研究水平。

 

八、支持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

1、定期和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主要负责人交流工作计划、协商确定各自全年的工作重点。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的活动,要尽可能地提供条件支持、引导和鼓励统战成员在教学科研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2、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加强思想建设,按其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支持民主党派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和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统战政策,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3、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加强组织建设,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要把那些对学院对学校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在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人士作为组织发展工作的重点,注重质量,保持特色。发展前应听取发展对象所在单位的意见。学院要支持、协助配合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抓好换届工作。

4、支持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领导班子做好工作,注重提高领导班子号召力和权威性,保证学院各民主党派在学院内享有相应的政治待遇,并为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5、支持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依照各自《章程》处理内部事务.

九、民族宗教工作制度

1、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党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统战委员主抓,统战联络员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宗教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日常工作中形成校、院和班级纵向、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的横向宗教工作协作机制。

2、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渗透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维护民族团结和学院安全稳定。

3、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防范校园传教,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分裂活动。加强对学院讲座、论坛、校外各类资助等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监管。开展宗教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学院师生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每年召开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他们学习、工作和生活遇到的困难,让他们感到党组织的关心关怀,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学院稳定。

十、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制度

1、学院的党外知识分子相对集中,汇集着党外各方面代表人物,是统一战线培养、选拔代表人士的源头和重要基地。学院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

2、切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策,亲密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重点人才,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真正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帮助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保持与党外知识分子的密切联系,及时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4、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系制度,通过有效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党外知识分子意见和建议,调动他们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贡献的积极性、创造性。

5、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举荐工作。

6、积极为党外知识分子发挥优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鼓励党外知识分子为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建功立业,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大力宣传和表彰党外知识分子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7、重视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的指导和支持,凝聚政治共识,加强服务协调,搭建平台载体,始终服务中心,使其成为高学院党委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桥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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