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正文

经济学院2020届毕业生先进个人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20-04-29 编辑:经济学院 点击:[]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校学字[2018]77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评定细则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条件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校学字[2018]77号)相关规定执行,“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5%、“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0.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0.25%;

(二)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三、校级三好学生条件:

1.在校期间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2.2019-2020学年课外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3.2019-2020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四、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积极参加院系活动,

2.学习成绩较好,

3.2019-2020学年课外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4.2019-2020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5.在校期间担任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以上干部工作成绩显著。

五、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1.具备校级三好学生条件,

2.学习成绩优异,在校必修课和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3.荣获本年度一等奖学金,

4.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素质、关心集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六、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条件:

1.具备校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2.学习成绩突出,在校必修课和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3.荣获本年度二等以上奖学金,

4.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学生干部,组织和带领其他学生努力学习、发奋成才、共同进步,工作成绩突出。

七、 评定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登记表(详见学生处网站附件1),一式一份;(命名为“学号+姓名先进个人登记表)”

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名单(word格式,每专业提供一份);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统计表(详见学生处网站附件2,excel格式,每专业提供一份);

(二)报送时间、要求:

1、以上报送材料各班学习委员于53日晚上6:00发至(jm2016xx1@163.com邮箱),

2、填报材料时,不得删减、更改原表格内容和格式。


注:先进个人名单由经济学院先进个人评定小组评审确定。

本细则由经济学院先进个人评审小组作最终解释。

评选:经济学院评审小组于54审核评议推荐(评议小组由经济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全体辅导员组成)。

公示:54-6将在经济学院网页上公示被推荐同学名单并接受、处理相关异议。

对被推荐同学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向院系领导或老师反映问题,过期将不予以更改。


评定小组名单:

组长:白全礼

副组长:李晓举 郝爱民 马凌远

组员: 马牧青 拜婷 武琳昭 尧瑶 王玉琪


上一条:关于表彰第二批抗击疫情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者的决定 下一条:经济学院2020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