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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编辑: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2021届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经济学院指标为40人

三、评选具体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五)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六)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条件可酌情放宽,优先评选。

四、报送时间

1.328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00342420@qq.com。联系人:武琳昭、尧瑶,电话:6191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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