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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院经济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3 编辑:武琳昭 点击:[]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经济学院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经济学院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是否符合标准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实有22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实有3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110月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的学生群众组织,主要服务同学的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领域。

第二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和指示,坚守“严谨、求实、开拓、进取”的校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根据学生特点和学生需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符合新时代主题的、形式多种多样的学术、科技、公益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服务,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依法依章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发展建设建言献策,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协助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责任与担当,严肃学生会工作纪律。

(六)团结学校各民族同学,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青年学生的联系,互相学习,沟通交流,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七)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

 

第二章  

第五条  凡承认本章程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会员的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会员除外);

(三)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安排,完成本会筹备的各项任务,维护本会的荣誉;

(三)捍卫学校的正当利益,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一至两年召开一次,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的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

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各班级团支书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出席大会代表人数占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比例比低于3%。其中,非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九条  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订及修订本会章程;

(二)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和主席团成员;

(四)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条  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一)审议权。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表决权。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

(三)提案权。依照程序提出提案;

(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  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一)模范遵守本会章程;

(二)积极发挥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三)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四)密切联系学生,客观准确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

(五)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也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学生委员会委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经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学院党委批准。学生委员会委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讨论决定学生会重大人事任免事项

1. 向学生代表大会提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2.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选举学生会主席团。

3. 罢免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中的不称职干部;

(二)负责学生会重大事务的决策

1. 讨论和批准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工作总结;

2. 筹备和召开经济学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3. 提议修订本会章程。

(三)负责监督学生会工作

1. 经济学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上级的各项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2. 监督本章程具体执行情况;

3. 领导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

(四)咨询与仲裁

1. 接受全校学生对学生会的咨询工作;

2. 受理对基层学生会和本会执行机构工作的仲裁申请,并作出裁决;

3. 受理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提案。

 

第四章  学院学生会机构设置和职能

第十三条  经济学院主席团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因故不能履行主席职责时,由主席团其他人代理。

主席团职责:

1. 接受院团委指导,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院学生会日常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2. 执行主席牵头主席团其他常委围绕院团委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负责制定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总体规划和活动安排。

3. 对内做好学生会内部建设,抓好学生会组织建设、机构建设、布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

4. 对外主席团带领学生会加强与校学生会、其他各院系、其他高校学生会的交流。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任期一年,学生会主席团人选由上一届学生委员会酝酿提名,经院党委同意,由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基层学院学生会组织,在学院党组织和学校学生会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学院学生会须定期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学院学生会工作、选举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修改学院学生会章程等。

2.执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完成学院党组织、学校团委和学院团组织安排的任务,落实学校学生会有关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全体学生干部要遵守学生会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按章办事。学生干部应:

1.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学习成绩良好,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广大同学,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工作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会干部应定期作出工作鉴定,并通报其所在学院团委。提交退出学生会申请的干部,需向主席团递交正式书面材料并由所在学院团委盖章确认。

第十八条 本会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代表校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团委。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第三十八届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三、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张若玮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三

15/132

2

孙佳琪

预备党员

经济学院

大三

19/132

3

陈佩佩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三

15/76

4

范梦宇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三

9/91

5

王梓宇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2/150

6

贾璐菲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3/115

7

庞梦帆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13/85

8

赵博川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11/87

9

吕晶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三

6/91

10

施薇薇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三

8/72

11

张新悦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3/150

12

毛梦欢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35/150

13

花玉琳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42/150

14

胡晓雅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17/85

15

荣梦雪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6/85

16

付阳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15/150

17

耿一楠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三

30/132

18

赵一平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三

10/132

19

吴静怡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9/93

20

丁浩东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2/51

21

吴一仝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45/150

22

侯源茹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大二

7/87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产生办法

   经济学院学生会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对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条件,对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提名;召开扩大会议,根据各班级团支部推荐情况、工作需要和成员结构要求,按照主席团候选人差额大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人选;在进一步征求经济学院班级团支部和青年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送至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同意。

(二选举办法

1.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经过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正式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2.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主席团成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3.选举设总监票、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交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推荐,经代表大会表决后,在主席团的领导下,组织发票、投票和计票等工作并予以监督。主席团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

4.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向选举代表进行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统一由大会主席团负责答复。

5.对于选票上所列的某一候选人,如果赞成,则在其相应名字后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划“×”;弃权不划。投票人如另选他人,应将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相应地否决原候选人。弃权后,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主席团成员人数等于或少于额定人数的选票有效,超过额定人数的选票为废票。

6.前,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人数、缺勤人数和发出选票数,而后将选票发给出席代表。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投票,接着由大会主席团投票,然后各代表团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规定路线和次序进行投票。

7.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赞成票超过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的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重新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8.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票数,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审查签字后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闭幕式前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六、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大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19

地点:05C412

2、大会出席的代表数量

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2087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出席代表50人,占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比例比低于3%。其中,非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目前代表30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60%。

3、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表决产生出席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4、大会的主要议程

大会第一阶段:

1.起立,奏唱国歌

2.生会主席团代表陈佳艺发言

3.学院第三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刘永一做工作报告

4.学院分团委书记武琳昭老师为第三十七届主席团进行表彰并颁奖

5.学院党委副书记拜婷讲话

大会第二阶段:

1.票人清点学生代表大会人数,宣读选举办法,派发选票

2.会主席团竞选开始,主席团候选人按编号上台介绍本人基本情况。

3.选票

4.票人宣读主席团候选人得票数,总监票人宣读选举结果。监票人宣读等额建议出席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实行举手表决制通过

5、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cXQQe7Gkttopuw3qvhW3Rw

6、现场照片

 


 





七、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大会规模

经济学院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2087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50人,占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比例比低于3%。其中,非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目前代表30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60%。

2.资格条件

①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③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④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3.名额产生办法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

八、经济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经济学院团委书记

武琳昭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武琳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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