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为党培养和输送青年政治骨干,学院分团委将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现就“青马工程”学员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计划
2021-2022年度我院“青马工程”学员面向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选拔。选拔要聚焦培养青年政治骨干的定位,学员必须从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学习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学生中选拔。学员应为青年党员或者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养周期
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
三、基本条件
参与选拔的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本人具有参与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强烈意愿,对党的科学理论具有浓厚学习兴趣。
2.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学生工作者,即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各班现任班委以及各辅导员助理、资助助理、党务助理等优先选拔。
四、培养方法
分为“课题”培养、“实践”培养、“认知”培养、“日常”培养四大方面,主要通过举办研讨班、讲座宣讲、交流会等方式,组织青马学员集中学习党的历史,中国革命史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一)“课题”培养
以理论讲座、学员自习、交流心得三部分组成。理论讲座板块将邀请学院团委部门的相关领导、优秀团学干部进行讲座。学院为学员提供相关教材,由各学员自学,学院在学习过程中组织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学员围绕理论讲座和自学内容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交流,分析社会热点问题,提高大学生骨干的理论素养和辨析能力。
(二)“实践”培养
1.暑期实践
利用暑假安排青马班学员到各自家乡的基层镇街团委进行挂职锻炼,增加学员对国情和民情的了解,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生产劳动、社会调查、民宿体验、参观考察等活动,增加大学生骨干对国情和社会的了解,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2.志愿服务
组织青马学员每人每年参加志愿服务。通过在校园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参加扶危济困、支教支医、文艺演出、政策宣传等公益活动,增强大学生骨干的社会责任感。
(三)“认知”培养
1.高端研讨
通过举办高层次的研讨班、论坛、交流会等方式,邀请优秀青年教师、职能部门领导、退休教授、学校高层领导参与交谈会,组织青马学员集中学习党的历史、中国革命史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研讨社会热点问题,交流各自学术领域的前沿发展,与青马学员共同畅谈航院历史、航院精神、目前存在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打造一个青年知识分子之间交流沟通、共享信息、研究协作的平台。
2.素质拓展
学院将组织学员到校外开展素质拓展训练,对团学干部的领导能力、情绪管理、团队精神等方面进行拓展训练,强化合作意识、竞争意识,熔炼团队精神。利用公共假日,组织青马工程学员赴红色景点学习、体验。把景点丰富的革命历史资源转化为革命传统教育的课堂,把现场讲授、现场体验和情境模拟相结合,使学员了解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烈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艰苦的作风、顽强的意志。
(四)“日常”培养
系列实践活动
培训班进行系列活动,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题,结合本次培训主题与目标将开展以下专项活动:
1. 读一本好书:学员自主选择一本好书进行精读,并按要求撰写读书笔记、读后感和书籍推荐辞。
2.献一条发展计策:按照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围绕“我为学院发展作贡献”的主题,汇聚青春力量,为学院建设聚智聚力、献计献策。
等等
五、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公正、客观地评价学员的培养成效,作为评选优秀学员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标准:考核分数由日常考核和学期考核构成的考核部分,最终总考核分数由各部分考核分数按比例相加得到。同时,要求学员的学业成绩需位列专业前30%方可参评青马工程优秀学员。
(三)考核方式:由经济学院分团委决定评定小组,评定小组负责考核与评定。
(四)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课题、实践、理论学习和日常活动四大部分。
依据学员日常表现以及各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总分100分,考核总评90-100分者为优秀,80-89分者为良好,70-79 分者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考核优秀者给予“优秀学员”荣誉证书;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六、选拔程序
1.组织推荐。以个人为单位,提交报名登记表。
2.考察。由院团委通过学生报名表自荐信息以及学生日常表现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培养对象名单。
附件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青马班报名表
附件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青马班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郑州航院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