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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6年本科生综合成绩评定实施细则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0 编辑:尧瑶 点击:[]

全体本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客观反映本科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与实际工作需求,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26〕7号规定综合积分排名综合积分Z由学习积分X和素质积分S两部分构成,大一学年综合积分计算公式为:Z=X×80%+S×20%;大二及以上学年综合积分计算公式为:Z=X×90%+S×10%

学习积分以评选学年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G为依据,平均学分绩计算公式为:

G=∑(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素质积分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校团字〔2026〕2号为依据,由学院统计核算,该部分积分上限为50分,超过50分的记为 50分。本专业学生第二课堂积分最高分 Emax 对应的素质积分记为50分,本专业其他学生的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为:Si =(Ei/Emax )×50。第二部分,由学院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制定赋分办法(不得重复计算第二课堂积分项),赋分上限为50分。

经学院审议通过,现将《经济学院学生德育成绩考核评定实施细则(试行)》院党字〔2026〕9号(以下简称《细则》)发布,作为学院素质积分赋分的依据,本学年综合积分计算方式按照新文件执行,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本《细则》适用于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2023级、2024级在校本科学生。2025级在校本科学生的素质积分由蓝天书院统一统计提供,不执行本次学院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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