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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生离校前有关工作安排
党政办 2015年5月27日11:36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我校2015届毕业生离校前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地 点
负责单位
1
论文答辩
6月5日前
各院(系)自定
教务处
2
清理财务有关手续(书费、贷款、学杂费、住宿费)
6月4日前
东校区办公楼B101
财务处
北校区成教楼2楼财务处
3
各院(系)学位审定
6月9日上午
各院(系)评审组
4
校学位审定
6月9日下午
学六舍二楼会议室
校学位委员会
5
体检、确定结果、整理表格
6月10日前
校医院确定
校医院
6
毕业教育
6月9日前
各院(系)
7
清理借用图书有关手续
图书馆
8
办理户口
东校区办公楼B楼317室(户籍科)
保卫处
9
团组织关系
团委组织部
团委
10
宿舍公物交接验收等手续
各宿舍管理员值班室
后勤总公司
11
办理毕业生提前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东校区办公楼B218、南校区综合楼2层
学生处
12
学生档案材料归档
招生就业处学生档案室
招生就业处
学生成绩册
学生体检表
入党志愿书
入团志愿书
毕业生登记表
奖励、处分材料
13
优秀毕业生照相
(东校区)
6月9日
(周二)8:40
东校区东苑餐厅北门外
党政办、学生处、保卫处
14
毕业典礼
(学生代表参加)
(周二)9:00
东校区01教学楼A203教室
党政办、学生处、各院(系)
15
现场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清还欠费及校内贷款、领报到证)
(8:00-11:30,14:30-18:00)
东校区01教学楼A楼一楼东
6月10日
南校区科学讲堂侧厅
说明:
1、毕业生离校前的部分工作在两个校区同时进行,各有关院(系)、部门要认真组织,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2、今年的毕业典礼上,学校统一为省级优秀毕业生举行学位授予仪式。各有关院(系)要安排好为本院(系)毕业生授予学位仪式。
3、学校不统一组织校领导与各院(系)毕业生照相,各院(系)照相自行安排。南校区优秀毕业生照相由学生处另行安排。
4、今年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继续使用毕业生离校管理系统,请各院系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信息管理中心,电话:60632710(王老师)、60632713(靳老师)。
5、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编审: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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