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7 查看次数:41
招生就业工作处[2015]4号
关于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上级就业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届毕业生相关就业工作的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择业期限及办理就业手续的相关程序
1、根据上级规定,2015届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在规定的择业期内,学校将根据毕业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为签订就业协议书、申请回原籍和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分期分批办理就业报到证。
2、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报到证的办理。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2015年5月5日前落实就业单位且接收手续齐全并将《就业协议书》上交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办公室的毕业生,可参加6月初首批派遣,其户口、档案随转。
3、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以其他形式就业毕业生的情况处理。
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以其他形式就业毕业生,将就业单位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所在院系。如果毕业生为方便工作后相关手续办理,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关系申请回原籍或在工作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持报到证到相关部门报到后开始工龄计算和办理社保统筹等。
4、申请将档案关系转回原籍毕业生报到证的办理。
有意愿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且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在2015年5月5日前写出书面申请并向就业办公室交验空白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后,可参加首批派遣,其户口、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5、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毕业生报到证的办理。
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表明,将户口、档案暂留学校的部分毕业生,在择业期满后其户口、档案被转至生源所在地,因学校不具备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养老统筹等诸多方面的职能,使得一些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受到了一定的局限,而人事代理制度在上述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有利于暂未就业或单位不接收档案关系学生今后的发展。因此,学校建议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毕业生报到证的办理程序为:毕业生持本人就业协议书到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加盖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公章(一般为当地的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时可咨询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2015年5月5日前将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和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交就业办公室后,可参加6月初首批派遣,其户口、档案随转。
二、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强化毕业生的合同意识
1、就业协议书作为政府制订就业方案和派遣的依据及学校、学生、用人单位三方承诺的合同,一经签订,相关方即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书面同意,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学校按上级要求在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就业方案后,原则上将不再受理学生个人违约事宜。
2、以劳动合同等其他形式就业的毕业生,也须依照相关法律,认真履行合同要求,如本人不能履行合同的,主动与单位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以免给本人日后的工作事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三、加强2015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
各院(系)要在2015届毕业生离校前,进一步做好就业指导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毕业生正视现实,实事求是,降低期望值,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正确择业观,阐明延缓就业的利害关系,积极择业就业。二是动员和鼓励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预征入伍和“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做好相关工作。三是教育学生树立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劳动意识和安全意识,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以及灵活就业,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四是高度重视,认真帮助毕业生解决在择就业过程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做好服务,特别要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确保广大毕业生安全、稳定、文明离校。通过努力,进一步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力争使我校和各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与毕业生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就业信息
各院系建立与毕业生的联系负责制,明确每名毕业生的负责联系老师,填写《郑州航院2015届毕业生联系方式及负责老师登记表》,并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招生就业处就业办邮箱(jyb@zzia.edu.cn)。
负责联系老师定期与毕业生联系沟通,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情况,并及时将毕业生的工作单位信息反馈至院系汇总。需要登记的单位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确实没有的,可不登记)、就业单位性质、就业单位行业、单位具体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单位办公电话和毕业生工作职位类别。
五、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
如无特殊情况,毕业生就业工作将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表所列时间进行,确有特殊情况需作变动时,就业办公室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的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附: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
郑州航院2015届毕业生联系方式及负责老师登记表(下载)
档案回原籍申请书(下载)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附件:
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 负责单位
|
1
| 将《郑州航院2015届毕业生联系方式及负责老师登记表》电子版发招生就业处就业办邮箱(jyb@zzia.edu.cn)。
| 4月20日前
| 各学院、系
|
2
| ①将已签约的毕业生及录研毕业生的《协议书》交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
②将自愿回生源地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回原籍申请书》签署意见后与空白《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一并交就业办公室;
③进行人事代理的将人才交流中心和当地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后的《协议书》交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
| 5月5日前
| 各学院、系
|
3
| 组织毕业生核对就业情况一览表内容
| 5月15日
—18日
| 各学院、系
|
4
| 将毕业生就业方案通报学校有关部门
| 5月26日
|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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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向省就业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提交审批
| 5月28日
|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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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打印报到证
| 6月1日
|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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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毕业教育
| 6月8—9日
| 各学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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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办理离校手续
| 6月10
-11日
| 学校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