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校内涵建设和特色人才培养层次和水平,培养希望继续研究生求学深造、出国留学和在未来金融学研究领域中有所建树的学术精英,特成立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教改班,并制定本细则。
二、教改班的生源
(一)学生来源
金融教改班主要面向蓝天书院分流的金融学专业本科生,招收45人左右。根据报名和成绩情况具体确定最终人数。
(二)录取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有强烈研究生升学深造和出国留学意愿者。
(2)考试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含)。
(3)各科成绩无不及格者。
(4)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2、录取条件
(1)按照2019级金融大类专业分流成绩,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按照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2)成绩如有并列,以数学成绩优先录取。
(三)退出与补充规则
金融教改班实行开放式办学,建立淘汰退出竞争机制,坚持“严进严出”的原则,通过学业预警和质量监控等多种措施保证学生培养效果。
1、退出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必须退出教改班,返回原班级继续学习:
(1)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2)初试出现课程不及格现象的。
(3)大二学年成绩绩点排名在班级最后5%且低于3.5的。
(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低于400分的。
(5)企业实习阶段,不服从管理规定,影响恶劣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6)不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类学生活动,表现不佳者。
(7)其他因学生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退出学生条件审核在第4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进行,教改班退出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到其他班级继续学习。其他事宜根据学校文件执行。
退出学生名单由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上述条件及其他情况综合确定。
2、补充
退出学生数量等额从其他金融学专业班级中择优补充,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待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不低于教改创新班学生的最低成绩,各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且以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优先补充录取。
(2)无任何违规违纪处分。
三、导师、班主任和教师配备
为保证学校此项教学改革的效果,教改班采取小班授课模式,选派教学效果优秀,数理功底扎实,考研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授课。教改班学生从大二开始实行班主任、学业导师三年一贯制指导,实现对学生的精细化管理。
(一)导师配备
为提高学生学业指导效果,教改班实行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制。
学生根据导师的科研方向选择导师,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且最多只能指导2届学生。
1.任职资格:
(1)导师研究方向应与金融学科相关,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主持省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第一作者发表1篇CSSCI索引期刊论文或2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获得厅级以上教研成果奖。
(2)已担任班主任和学业导师,且获得优秀班主任和学业导师称号者优先。
2.职责要求:
(1)导师负责提升学生对学科专业方向、个人学业规划的认识,并指导学生进行专业能力的训练。
(2)导师指导期内应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等教研科研项目至少主持完成或参与导师项目1项(篇)。论文署名可以导师第一署名,学生第二署名。
(3)导师负责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4)导师每个月需要与指导学生当面沟通2次以上,并留存指导记录。
(5)导师指导学生的考研成功率不得低于40%。
(6)如果指导的学生2人以上因故退出实验班,导师资格则终止。
导师资格每学年进行一次核查,凡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者,将终止其导师资格。
(二)任课教师选派
任课教师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前提下,具备以下情况者优先选派:
评教为优秀,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者优先。
教师学科科研背景与所授课程匹配者优先。
加入专业建设团队和课程组建设团队的教师优先。
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者优先。具体教改要求根据教务处相关文件执行。
承担双语课教学任务者优先。
原则上为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者。
(三)班主任配备
教改班配备1位班主任,班主任从学业导师中产生,由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人选。班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与专业负责人协商安排任课教师,落实教学任务。
与辅导员商议确定班委人选,展开班级各项活动。
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的培养会议,与学业导师共同商议学生培养中的相关问题,并留存指导记录。
对学业导师的指导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
每月召开班会不少于1次,对学生的学习和考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代表班级与学院就学生培养等问题进行沟通。
(四)课程督导
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安排学院督导小组进行课程督导,实行每周随机听课制度,做到授课教师听课全覆盖。每位任课教师的听课记录单独建档,由各个督导小组每月及时反馈给委员会,作为课酬发放和后续安排教学任务的依据,以确保培养质量和效果。
四、教改班教师工作量核算和酬金标准
教改班的教学工作量和酬金、学业导师和班主任补助实行单独核算,每学年依据学院的整体预算情况适时调整。
(一)任课教师
课时酬金系数参照研究生标准执行。
(二)导师和班主任
导师每学年补助课时标准为每个学生6个课时(每学年导师所带学生不超过5个),班主任每学年补助课时标准为每个学生1个课时。
此课时补助为原始课时,不乘以课程系数。
导师指导学生考研率超过40%可获得额外奖励,具体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五、其他
本方案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考学校相关政策实施。
经济学院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