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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编辑: 点击:[]

各位老师:

由于我院研究生规模逐渐扩大,同时为申报2020年新增学位点积累人才培养方面的条件,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导师选聘办法》,见附件1),拟开展新一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

一、申报导师任职资格的学科

我院现有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技术经济及管理两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和2020年将申报的金融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二、申报要求

1、学院成立专家组或通过本单位学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导师选聘办法》对申报人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其中直接聘任条件参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第19页(见附件2)。

2、申报人如实填报《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或《郑州航院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

3、个人业绩统计时间为20171月至20203月。填报的项目(含科研和教研)、论文、成果应为第一作者或主持,低于要求条件的项目和成果一律不得填报。

4、之前已获得硕士导师资格的人员,不参加本次选聘,继续保留导师任职资格。

5、各学院提交的申报人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研究生处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人资格。

三、学院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1、申请人于2020413日上午11点前将材料(含申请表、申请表内备注的实证材料)、《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李琴邮箱qinzz456@126.com。学院组织专家或本单位学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琴

联系电话:61912030

地址:07B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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