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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贸学院实验报告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编辑: 点击:[]

各位老师:

为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针对教学评估期间发现的实验报告相关问题,我院现做出经贸学院实验报告管理的通知。从2018-2019-1学期开始,凡有实验课程老师,上交相关实验报告时需包括:

    1.经贸学院实验报告信息表

    2.成绩单

    3.评分标准

    4.学生实验报告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用试卷封皮包裹,封皮表面及侧面需填写试卷相关信息。请相关老师按要求填写并装订,课程结束后及时提交。

    经贸学院实验报告信息表见附件。

 

 

经贸学院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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