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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2017年职称推荐工作的有关安排

发布时间:2017-11-17 编辑: 点击:[]

p> 根据人事处2017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经贸学院2017年职称推荐工作有关规定和安排通知如下:

1.11月20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拟申报晋升、转评、聘任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将“原始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评审简表(1份)、经贸学院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交办公室田秋丽老师处。

2.11月23日前,我院将聘请校外专家对各位参评老师的“原始材料、评审简表、经贸学院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对原始材料、评审简表的真实性,文章项目奖励级别的准确性以及核分情况进行审核,并把最终得分情况反馈给每位参评老师。各参评老师根据校外专家意见修改评审简表,如对专家意见有异议,请与郝爱民副院长联系。

3.各个参评人员本着诚实认真的原则,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评审简表后,用PDF格式把评审简表和自己计算的量化计分表,发到经贸学院公共邮箱zziajmxy@126.com,密码:60632030(学院办公室电话)进行公示。

4.全院各位老师根据公示情况,对计分情况的意见,以文字形式反馈给陈红海老师,需要特别说明的可以电话。一般通过学校OA,为防止学校OA有问题,可以同时发到邮箱12135377@qq.com。

5.11月24日,办公室将我院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简表》上交人事处,人事处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毕后将进行公示。(注:从此次公示时起评审简表不允许再改动。)

6.12月6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经贸学院2017年职称推荐小组会议,各参评人员首先要向职称推荐小组所有成员进行3-5分钟的个人述职,主要介绍教学科研以外的“其他(以为学校和经贸学院所做贡献为主)”情况,推荐小组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进行评审推荐工作,并进行最终排序和公示。

7.12月8号上报人事处。

8.特别注意事项:

(1)按学校规定,不得送评审简表,游说打招呼等;

(2)评审简表,盖学院章时,要复印一份,本人签字,学院留底备查。

(3)CSSCI要附收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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