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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编辑:教学办 点击:[]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校教[2016]47号)文件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强化学生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学生应主动请指导教师指导,指导教师应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具体指导。

(三)各学院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各环节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应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杜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和拼凑现象。

(四)毕业论文(设计)“摘要”中应体现论文(设计)的创新点。

二、查重检测与盲审

(一)学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学院下设检测系统子账号,由学院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工作。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word文档)文件名格式统一设定为“学号_姓名_毕业论文(设计)名称”。

(二)各学院子账号管理员应尽量不更换,确因工作调整而更换的,学院应要求新老子账号管理员做好查重检测工作的交接。

(三)各学院原则上应于510日前完成拟参加答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并严格按照《郑州航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校教[2014]33号)执行。

1.当查重检测初检文字复制比R3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

2.当初检30%R7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应由学院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修改完善论文后进行复检,复检后R30%视为检测通过。

3.当初检R70%或复检R3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学生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必须在20%以下。

(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经查重检测通过,并经指导教师审查符合要求,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五)各学院查重检测完成后,答辩之前,学校将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盲审。对于抽检盲审不合格的论文的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处理,将严格按照《郑州航院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30号)执行。

三、答辩与成绩录入

(一)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至少5人)和若干答辩组(至少3人),答辩组成员原则上由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各答辩组必须对答辩过程进行相机记录,内容包括答辩组成员、答辩时间和地点、答辩学生及其论文题目、答辩内容、提问及回答问题情况等。

(三)答辩结束后,答辩组根据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给出答辩评语和成绩。

(四)在学校抽检盲审结果公布之前,各学院不得组织被抽检论文的答辩。盲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五)各学院应于524日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各答辩组成员名单与答辩时间、地点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综合楼33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zua.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随机抽查有关学院的论文答辩工作。

(六)各学院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从严掌握,成绩分布合理。其中成绩优秀者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者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二次答辩成绩合格但未达到中等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二次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延长学制或以结业处理。

(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各学院应于531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全部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录入。同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终稿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

2.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存档工作,存档材料包括(1)开题报告;(2)指导记录;(3)论文修改稿(含修改痕迹或有修改意见)(电子版也可以);(4)论文终稿;(5)答辩记录本;(6)质量评价表;(7)查重报告单。

 

 

教务处

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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