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校教字[2021]77号及教发[2022]8号文件的要求,针对2024级学生转专业,经济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原则上接收转专业对象仅限于大一学生。
2.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原则上无不及格及违纪情况,并且需满足转专业要求条件。
3.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二、转专业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由于工作安排衔接原因,我院各专业均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转入。
2.大类专业分流后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学院给予优先考虑。
4.关于拟转入我院专业的说明:
(1)属于一本批次录取的河南籍考生或属于二本批次录取的非河南籍考生。
(2)经济统计学专业和金融科技专业只接收理科生,其他专业转入学生文理科不限制。
(3)经济统计学专业要求英语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数学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其他专业要求英语平均成绩80分(含)以上,数学平均成绩80分(含)以上。
无正考不及格以及违纪情况(无数学或英语成绩的不予转入)。如在其它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请提供相应实证材料,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4)转入人数:金融学5人、金融工程20人、经济统计学15人、国际经济与贸易10人、贸易经济5人、经济学专业25人,金融科技学专业20人。
三、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的转出名额、转出条件不设限制。
四、时间安排与考核方式
时间安排待定。
1、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2、拟转入学生须将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的成绩单、无违纪证明和一式三份的转专业申请表(教务系统导出)纸质版,交到经济学院教学办(05A501)。
3、经济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
4、完成学院转专业考核和录取工作后,在经济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公示后将转专业考核通过的拟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教务处。
学校转专业名单公布后,我院将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完成转入及转出学生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