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23〕40号)相关规定,现将《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大一年级除外)。其中,大类分流的学生在分流后的专业、班级参评,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原班级参评。
二、评定等级及人数
(一)一等奖学金:86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二)二等奖学金:137人,每人每学年600元;
(三)三等奖学金:206人,每人每学年300元。
三、评定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较高,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举止文明,诚实守信;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3.学业成绩优良且所修课程无无不及格现象;
4.考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与当年度评定:
(1)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2)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学院通报未解除的;
(3)休学期内或延长学制的;
(4)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
四、评定程序
1.符合综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按学年综合积分排名确定名额;
3.综合积分排名相同者,依次参考学习积分排名、素质积分排名确定名额。
五、材料报送
拟申报2023-2024学年综合奖学金者,需提交《本科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综合奖学金评定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附件:1.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本科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
3.综合奖学金评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