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班级、全体同学: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学校选树学生先进典型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实际,现启动2025年度经济学院“创新之星”评选推荐工作。本次评选旨在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与热情,选拔创新实践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一)参评学生须满足以下核心基本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2. 热爱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学习态度端正,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
(二)除上述核心要求外,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成果须为2025年内取得)
1.以项目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3位)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A+)或“挑战杯”系列竞赛(A+)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以队长身份,在省级以上高水平学科竞赛(B类以上)中,获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
3.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按期顺利结项并通过学校验收。
4.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学术刊物发表专业相关论文,或以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承担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且按期结项并通过学校验收。
5.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排名前3)。
6.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7.个人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具备以下创新创业实践服务、且具有创新引领精神者,予以优先评选
1. 以核心组织成员的身份成功策划、组织并实施院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赛事或主题活动,且活动覆盖范围广、成效显著(需提供实证材料)。
2. 在院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学生组织中担任负责人或核心骨干,深度参与项目运营、团队建设,在资源对接、成果落地等方面做出实质性贡献(需提供实证材料)。
3. 热心奉献、持续为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提供组织协调、宣传推广、技术支持等服务,且服务表现突出,得到学院或相关部门认可(需提供实证材料)。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即日起至12月20日)
参评学生需如实填写《经济学院“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实证材料。
(二)学院评审(12月20日—12月30日)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及综合评议。
(三)结果公示(1月2日—1月5日)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及公告栏公示,并作为2026年校级创新之星的备选名单。
四、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
1. 提交内容:《经济学院2025年“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PDF 版)、各类实证材料(整合为单个PDF文件)。
2. 命名规范:个人材料命名为“2025年度创新之星申报+年级+班级+姓名”。
3. 提交方式: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jjxysczx@163.com,邮件主题与汇总包命名一致。
4.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2月2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版材料
1. 提交内容:与电子版完全一致的《经济学院2025年“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实证材料(推荐表与实证材料用A4纸打印合并装订成一册)。
2. 提交方式:于12月20日14:30—17:00报送至学院双创中心(05A408办公室)。
3. 注意事项:第一,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篡改,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学校规定处理。第二,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双创中心-张毅恒同学
联系电话:15824390893
六、附件
1. 经济学院2025年“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2. 郑州航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
经济学院双创中心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