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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6年度郑航经济学院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4 编辑:王泉泉 点击:[]

经济学院各班级、全体同学: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学校选树学生创新标杆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实际,现开展经济学院2026年度“创新之星”系列荣誉评选工作。本次评选旨在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与热情,选拔创新实践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参评经济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申报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 品质高尚、乐于奉献、富有创新和团队引领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社团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 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记录。

(四) 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且排名前十,或获得省级奖项且排名前五;

2.在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且排名前五,或获得省级奖项且排名前三;

3.在B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且排名前三;在C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且排名前二;

4.作为负责人,在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其他学科竞赛中(须收录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观察目录内)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以上。

(五)参评校级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申报的学生,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权威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排名前5)。期刊须符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研业绩量化办法(修订)》(校科字〔2023〕11号)相关条款要求,其中自然科学类属于第1至7条规定范围,人文社科类须达到七级及以上标准。

2.获得授权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排名前5),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

3.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排名前三,或主持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三、推荐限额与申报要求

1.经济学院推荐参加学校评选人数不超过2人。(本次学校评选设立“创新之星”系列荣誉,荣誉称号及评选名额如下:①大学生“创新之星”:原则上不超过5人;②大学生“创新晨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③大学生“创新新星”:原则上不超过15人。)

2.获得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的项目负责人可单独申报,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3.已获评往届经济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之星”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本次院级申报,但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校级申报。

四、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即日起至10月13日)

参评学生需如实填写《经济学院“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实证材料。

(二)学院评审(10月14日—10月16日)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及综合评议。

(三)结果公示(10月19日—10月22日)

评选结果将在经济学院官方网站及公告栏公示。

五、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

1. 提交内容:《2026年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各类实证材料(整合为单个PDF文件)。

2. 命名规范:个人材料命名为“2026年度创新之星申报+年级+班级+姓名”。

3. 提交方式: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zuajjxysczx@163.com,邮件主题与汇总包命名一致。

4.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13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版材料

1. 提交内容:与电子版完全一致的《2026年大学生“创新之星”系列荣誉评选申报表》、实证材料(推荐表与实证材料用A4纸打印合并装订成一册)。

2. 提交方式:于10月13日14:30—17:00报送至学院双创中心(05A408办公室)。

3. 注意事项:第一,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篡改,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学校规定处理。第二,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18336465205

七、附件

1. 2026年大学生“创新之星”荣誉评选申报表


经济学院双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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