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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4-24 编辑: 点击:[]

一、 优秀毕业生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比例和范围

1评选比例: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待省教育厅通知后另行公告。)

2评选范围:

    我校2020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具体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或大学英语已经通过国家四级,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五)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六)在校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曾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七)在校期间曾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

    (八)同等条件下已经签订就业协议或考研通过的同学优先。

四、评选报送材料和时间

1、报送材料:

    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word文档),一式一份;(命名为“学号+姓名先进事迹材料”)

    (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处网站附件2),一式一份。(命名为“学号+姓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三)个人照片电子档(JPEG格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名命名为“学号+姓名”)

    备注:开学后提交纸质材料。

2报送时间:

    以上报送材料各班学习委员426日晚上8:00前发至(1205378760@qq.com

五、相关说明

1、先进事迹材料书写要求:

    (1)标题:郑州航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简介。

    (2)事迹材料总字数不限。

    (3)以第三人称分段书写,第一段:姓名,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及所在班级,在校期间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将要就业的工作单位等;第二段:主要先进事迹及在校期间获奖情况;第三段:个人人生信条或自己信奉的名言名句、座右铭、人生哲理等。

2、评选:

    经济学院评审小组于427审核评议推荐(评议小组由经济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全体辅导员组成)。

3、公示:427-29将在经济学院网页上公示被推荐同学名单并接受、处理相关异议。

4对被推荐同学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向院系领导或老师反映问题,过期将不予以更改。


经济学院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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