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优秀毕业生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比例和范围
1、评选比例: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待省教育厅通知后另行公告。)
2、评选范围:
我校2020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具体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或大学英语已经通过国家四级,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五)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六)在校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曾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七)在校期间曾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
(八)同等条件下已经签订就业协议或考研通过的同学优先。
四、评选报送材料和时间
1、报送材料:
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word文档),一式一份;(命名为“学号+姓名先进事迹材料”)
(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处网站附件2),一式一份。(命名为“学号+姓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三)个人照片电子档(JPEG格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名命名为“学号+姓名”)
备注:开学后提交纸质材料。
2、报送时间:
以上报送材料各班学习委员于4月26日晚上8:00前发至(1205378760@qq.com)
五、相关说明
1、先进事迹材料书写要求:
(1)标题:郑州航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简介。
(2)事迹材料总字数不限。
(3)以第三人称分段书写,第一段:姓名,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及所在班级,在校期间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将要就业的工作单位等;第二段:主要先进事迹及在校期间获奖情况;第三段:个人人生信条或自己信奉的名言名句、座右铭、人生哲理等。
2、评选:
经济学院评审小组于4月27日审核评议推荐(评议小组由经济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全体辅导员组成)。
3、公示:4月27-29日将在经济学院网页上公示被推荐同学名单并接受、处理相关异议。
4、对被推荐同学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向院系领导或老师反映问题,过期将不予以更改。
经济学院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