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学院统筹,各年级分开评定,统一标准,促进工作。
二、评选细则及要求
附件1.2023年经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2.2023年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3.2023年经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三、评选程序
各年级根据评选细则和分配指标,分专业、按学年确定各类奖项学生名单。
四、学生材料填报时间要求
学生申报材料格式详见附件4—8,9月26日前获奖助学生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注:各年级按时完成数据提交,信息系统关闭后无法录入和更改信息。
五、投诉方式
在评审过程中如有疑义,请按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拜婷,电话:0371-61912035、13613808400 ;邮箱:2041776319@qq.com, 办公室:05A505B
经济学院资助专员:吴博文,电话:0371-61912037、19303880845 ;邮箱:1259648182@qq.com, 办公室:05A510
经济学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