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评定完毕,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9.15—2026.9.2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以下方式反馈,超过公示期的将不予受理。
注:此认定仅为困难生认定结果排序,并不完全对应助学金发放的等级。助学金的名额少于困难生名额,助学金的比例低于困难生比例。
辅导员办公室:05A509、05A510
监督电话:0371-61912038、15538343777
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05A505B
监督电话:0371-61912035
监督邮箱:12829623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