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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根据郑州航院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通知要求,保证我院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济学院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如下。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琼  郝爱民 副组长:马凌远  陈中伟  万举 刘浩天  拜婷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办成员   二、工作进度及安排 根据学校校历,先对第1-4周(8月30日至9月26日)全部理论课程的教学内容,率先实施网络教学。后续视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再调整上课方式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20日

经济学院开展就业调研及毕业生回访工作
为拓展就业渠道,加强毕业生跟踪回访,准确把握企业用人需求,提高大学生人才培养质量,7月18日至24日,经济学院专职组织员白全礼、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浩天等一行4人,赴黑龙江、辽宁等地,分别对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等多家单位进行了回访,开展就业工作走访调研活动,了解校友、毕业生的工作情况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26日

经济学院召开新学期线上会议
疫情防控期间经济学院召开新学期线上会议 为明确新学期工作任务,推进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院于8月20日下午3:00举行线上会议。会议由经济学院院长郝爱民主持,学院领导班子及全体教职工参会。 首先,由学院党政办主任宣布《经济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和《关于违反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两个文件。 随后,副院长马凌远对新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布置:一、为落实学校教学计划,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20日

统计学教研室新学期线上教学研讨会
2021年8月26号上午9点,统计学教研室全体教师在钉钉群召开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第一次教研室活动。 根据郑州航院及经济学院对开学前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穆广杰老师阐述了教研室老师近期需要完成和重视的相关工作,如完成补考出卷及学生补考群的建立、各门课程在线平台资源的上传及优化、课程思政案例初稿、统计学教材修订、年轻教师说课、课程评价、职称评定材料准备以及国家基金撰写等工作。 贺书平老师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27日

经济学院金融学教研室召开新学期线上教学研讨会
为推进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延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经济学院金融学教研室于2021年8月24日晚8点举行了线上教学研讨会。会议由金融学教研室主任盛昌琴主持,金融学老师全体参会。 本次会议中,全体老师主要围绕三个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首先,主任盛昌琴老师分享了如何规范填写《线上授课班级群及平台链接》。授课信息的汇总工作意义重大,它直接影响到同学们的线上学习,以及网络教学活动的正常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27日

线上教学再部署 齐心协力抓落实——贸易经济教研室召开线上教学研讨会
为推进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新学期“延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经济学院贸易经济教研室于2021年8月26日晚8点召开线上教学研讨会。会议由贸易经济教研室主任马天明主持,贸易经济教师全体参会。 会议中,全体教师主要围绕四个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首先,贸易经济教研室推荐刘春玲、马天明和王岩三位老师担任蓝天书院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的新生班主任。从新学期开始全面提高对本专业大一新生的培养要求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27日

经济学院2021届9月份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一、答辩委员会成员 主 任:贺琼、郝爱民 副 主 任:马凌远、刘浩天、拜婷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 二、答辩原则和资格审核 成绩评定公平、合理、有依据;实行指导教师与答辩学生的回避制度。 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资格,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方可进行答辩。以下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参加答辩: 1.除毕业论文外,尚未修够教学计划(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2.查重检测未通过; 3.毕业论文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30日

经济学院召开研究生“开学第一课”暨新生交流会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经济学院于8月30日10:20在钉钉召开研究生“开学第一课”暨新生线上交流会。会议由李琴老师主持,院长郝爱民、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浩天、副院长陈中伟及全体研究生参会。 会议主要分为五个环节,包括抗洪抗疫、心理健康、爱国主义教育以及相关工作安排等。首先,2021级研究生新生依次对自己的基本情况及对未来的学业规划进行介绍;其次,郝爱民院长介绍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2日

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一、总则 1.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中的学生,是指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4日

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学生手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开展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各年级按照《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具体工作要求进行认定工作,现将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情况学生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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