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分认定范围及时间
学生范围:2017级 认定时间范围:从入校以来到2019年10月
二、学分认定内容和要求
1.创新学分分类:根据《郑州航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结合《经济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创新学分认定分为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实践类、志愿者活动类、技能考核与培训类、荣誉奖励类、学术论文与著作类、学术交流类。
2.创新学分认定要求:
1)学生本人填写“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表下方注明的相关实证材料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年级辅导员处,注意申请表和实证材料每班按学号排序上交。汇总表纸质版由班级负责人汇总好后一同上交。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以班级命名,例如“1703051班汇总表”)发到邮箱2339641927@qq.com提交时间为11月13日之前。
2)申请表中申请学分(注明依据文件哪一条哪一项)一栏,按照《经济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标准细则》文件(附件1)中对应填写。
3)附件2中已经认定过的奖项、证书等不再参与此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经济学院
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