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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01 编辑: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做好2018级学生专业分流,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类招生试点与专业分流暂行办法》(校教[2017]30号),结合经济学院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组成

长:白全礼

副组长:万举郝爱民 李晓举 赵怡

书:赵青

员:李鹏 李雅丽 张伟 冯登艳 徐淑娟 李建平 拜婷

二、适用对象和专业范围

适用对象:2018级金融类大类招生录取的普通本科生

大类专业范围: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

三、专业指标分配

每个专业最低分配45人,最多分配135人。

分流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志愿情况、专业师资数量、人才培养能力和就业状况等因素适当进行浮动,并确定各专业最终的录取人数。

四、专业分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透明度。

2)尊重个人志愿,基于自身兴趣偏好和职业规划基础上,学生自主选择大类范围内的专业。

3)在考虑志愿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小组在不超过最高学生人数限定情况下,尽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第一志愿。

4)分流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各专业的录取人数。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学生专业分流的综合成绩为学生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加权平均数。其中,第一学期不及格的课程按第一次的原始成绩统计(不参考补考成绩),若申请缓考获批的课程成绩可按缓考成绩统计。具体计算如下:

A综合成绩=A1*50% + A2*30% + A3*20%

A1:《高等数学Ⅰ()》和《大学英语Ⅰ()》的平均分

A2:第一学期其他课程的平均分

A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六、实施程序和时间节点

1)宣传教育。

学院组织统一集中宣传教育,向学生讲解具体分流方案。

时间节点:3311930,南区科学讲堂

2)学生志愿填报。

学生在规定时间向蓝天学院提交专业志愿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蓝天书院盖章的包含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的成绩单。

学生必须按照优先顺序,明确依次报出第一、第二和第三志愿。三个志愿必须全部都要填写。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专业分流志愿,以及不填、少填和重复填写志愿,将被视为放弃主动选择专业资格,由分流领导小组决定专业去向。

时间节点:43日前,各班将个人志愿表(附件1)和志愿汇总表(附件2)上交蓝天书院。

3)专业确定。

在考虑志愿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分流。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学生填报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不同专业志愿,根据各专业计划人数录取。未能进入本人第一志愿的学生,依据后续的第二志愿,在原报的第一志愿的同学后进行排序录取;若第二志愿也不能满足,则按三志愿在其他同学的一、二志愿后进行排序录取,依此类推。

时间节点:49日,分流结果公布。

4)公示结果。

学院依据分流方案,对分流的结果面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

时间节点:49日至414

七、本方案归经济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解释。

 

 

 

 

                       经济学院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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