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教育教学>>正文

经贸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18 编辑: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精神,结合经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程序

复试分数线:国家A类地区管理学分数线(总分340,单科:46,69)。

复试突出专业性和个性化,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进一步考核。

(一)调剂流程

符合学院接受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学院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前,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进行预报名,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到经贸学院公布的调剂联系邮箱(ham126@163.com)。

2.研究生处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和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缺额专业接受调剂信息,经贸学院网站已发布调剂公告。

3.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根据学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两种渠道了解调剂相关信息。)

4.研究生处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学院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5.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自动放弃处理。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学院计划招生名额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考生比例1:1.2。

初步定于3月20-21日前通知复试名单(可打电话037160632030咨询)。

(三)考生资格审核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审查)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以及网上照片一致。经贸学院按同样程序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并核查考生本人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发的“复试资格审查表”上的照片是否一致,以防考生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

4.人文素养。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三)外语听说能力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体检管理办法》进行。

四、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闭卷)。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产业经济学》,王俊豪,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论述题4道:每题25分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经贸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为专业教师面试考核。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贸学院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考核方式为面试。

4.面试。通过提问方式进行;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复试专家独立当场打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

1.外语水平测试20分。

(1)外语听力测试占10分,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外语口语测试占10分,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笔试40分。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成绩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加试课程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面试40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成绩的评定,由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

(二)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0分)/3×60%+复试成绩×4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实施

1、复试报到

时间:3月23日上午9:00

地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东校区综合楼224)

内容: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初审。

2、复试体检

时间:3月23上午9:30-11:00

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校医院

内容:体格检查(空腹)。

3、资格审查复审

时间:3月23日上午10:00-12:00

经贸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地点:07B403(田秋丽老师)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从专科毕业到2017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统一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并提交给经贸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老师。(田秋丽老师)

2、资格审查程序

(1)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初审的考生领取复试资格审查表,并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结束后须立即前往经贸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并向学院提交审查要求的附件以及资格审查表,同时领取复试须知(含:笔试、加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4、专业课笔试、政治理论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3月23日下午13:30开始(07B419,2小时)

5、专业面试与英语测试

时间:3月23日下午16:30开始(07B419,2小时)

七、复试结果的审核与公布

学院于3月24日上午向考生公布复试综合成绩,并进行公示。通过复试的考生须当场确认待录取状态、签署拟录取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校要求的其他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7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经贸学院负责解释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贸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上一条:2017年经贸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 下一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生教学工作时间安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