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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2013届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13-05-20 编辑: 点击:[]

一、答辩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章留

副组长:白全礼、杨波、贺琼、高发

秘书长:陈红海

成 员:曹延兵、万举、涂玉华、陈全森、冯登艳、郝爱民、刘森友

二、答辩原则

成绩评定公平、合理、有依据;实行指导教师与答辩学生的回避制度。

三、时间安排

1、各组组长在5月24号前将将本组答辩顺序电子稿发送到我的邮箱。

2、5月23日下午16:00在经贸学院南院资料室召开答辩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各答辩小组组长和秘书。

3.5月24日,在学院办公室(07B403)和我院网页公布答辩名单和顺序;

4、本次答辩一辩需在5月26日-27日之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教研室安排,见下面的表格。各答辩小组答辩顺序将于5月24日在经贸学院网站及经贸学院办公室(07B403)公布。答辩前各组秘书去学院办公室(07B403)领取相关表格和材料。

5、5月31日上午9:00进行二次答辩(分专业进行);

6、5月31日下班之前各答辩组上报成绩至陈红海老师处。成绩登记表见附件,特别提醒,请各位老师不要改表中原有数据,只在论文成绩一栏填写该生答辩成绩即可。

7、由各答辩组组长通知本组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通知学生并指导学生按学校优秀毕业论文的格式,压缩毕业论文。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后于6月4日前发送到chh023@zzia.edu.cn邮箱。

8、6月4日前由各专业对应的教研室主任负责完成论文答辩成绩录入,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完成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分析报告交陈红海老师。

9、6月4日前指导教师将档案(内装论文终稿;英文翻译;实习手册;指导记录;有修改痕迹的论文初稿)归档至东区办公室。

四、答辩过程

答辩过程分答辩人自述和老师提问、答问二阶段,控制在10--20分钟。其中:学生自述论文要点、过程及结果时间5--10分钟,提问和答辩时间5-10分钟。各答辩组每小时安排答辩学生不超过4名(含4名)。

每名学生答辩时,主答辩教师指定论辩2个问题,自由论辩问题不限;非主答辩教师至少自由论辩1个问题。

五、分组情况

组号

组长

成员

地点

时间

经济学1组

万举

石培哲、王章留、张义柱、陈梦筱、杨建云

07B405

27日

经济学2组

朱有国

杨富堂、侯燕、郭正光

07B405

26日

保险学1组

李雅丽

黄国轩、高发、李建平

07B411

26、27

保险学2组

张权辉

屈波、王伟、刘森友

07B407

26、27

国际商务1组

涂玉华

陈钧,王岚

07B406

26日

国际商务2组

杨光

马凌远,任金玲

07B418

26日

国际商务3组

周明智

任改玲,王泉泉

07B404

26日

国际商务4组

张安忠

李小鹤,何燕

07B410

26日

金融学1组

张素勤

李 鹏,成员:丁 楠

07B422

26日

金融学2组

李艳辉

郝会会,成员:王静娅、田军

07B419

26日

金融学3组

何凤霞

米文通,成员:赵俊英

07B421

26日

金融学4组

盛昌琴

张靖霞,成员:冯登艳,拜婷

07B414

26日

统计学1组

陈全森

白全礼、穆广杰、刘党社、刘淑慧、蔡晓黎、贺书平

07B420

26日

统计学2组

席雪红

朱杰堂、贺琼、薛贺香、张金华、李锋

07B412

26日

贸易经济1组

郝爱民

马桂兰、于忠江、刘春玲

07B421

27日

贸易经济2组

程工

郭鸿雁、王锦红、白全礼、杨波

07B410

27日

注:黑体字标记的为该答辩组秘书

每天答辩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六、答辩成绩

答辩成绩的评定由答辩组根据院有关文件要求,主要参考“毕业设计质量评审表”的评价参数和答辩情况,审定答辩人成绩,并交答辩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每个组“优秀”的比例不能超过本组学生的15%。名额如需协调,答辩组拿出具体意见,提交答辩领导小组会议商定(或参加二次答辩),但一次答辩不及格率不得低于本组答辩人数的5%。凡是成绩在“中等”以下的学生必须进行二次答辩。

七、答辩意见的填写

答辩记录本与学生毕业设计上的答辩意见,答辩组组长必须亲自填写,必须保持本组答辩意见的统一性(成绩与评语内容和方面的协调)。

答辩记录本应对学生的设计与答辩情况进行较详细的评论,不能直接用“优秀”、“良好”、“中等”等进行简单的评述,字数不能少于40个字。毕业设计(论文)本后面的答辩组意见应更详细写,字数不能少于100字。

八、答辩组签名

答辩组中签名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每个组不能少于三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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