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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文化课、德育、智育分数核算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15 编辑:经济学院 点击:[]


一、东区学生

(一)德育考核

1.竞争活动奖励分

1)院级活动前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0.25分、0.2分、0.15分。未获奖但参加者(含候补人选)每次加0.1分。

(附注:篮球、足球等大型回合制比赛,只取前三名按照规定加分)。

2)校级活动前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0.5分、0.4分、0.3分。未获奖但参加者(含候补人选)每次加0.15分。

3)市级活动前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0.6分、0.5分、0.4分。未获奖但参加者每次加0.2分。

(附:郑开马拉松比赛获奖者按市级加分)。

4)省级活动前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0.7分、0.6分、0.5分。未获奖但参加者每次加0.4分。

5)国家级活动前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3分、2分、1分。未获奖但参加者每次加0.8分。

6)院行政通报表扬加0.1分,校行政通报表扬者加0.2分。

(附:校行政通报表扬包括校学生处、校教务处、校团委通报表扬,校级相关部门出据通报表扬,同一部门同一学年累计加分不得超过三次,多于三次按三次计算。)

7)活动及证书级别认定标准:以国务院,教育部、团中央等主办的活动认定为国家级;国家级下属部门如教育部办公厅、团中央学校部,河南省政府、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同级别部门,认定为省部级。

(附:全国性学术协会或团体组织的全国比赛按照省部级给予加分;商业性活动不予加分;社团内部比赛等不加德育分;级别认定均以证书或正式文件上的盖章为准;同一荣誉按最高级别加分,不再累计加分。对于不能明确等级分数的证书,由经济学院德智育评定小组成员共同商议认定。)

8)校、院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团副,院、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团)会长、团长,院辅导员助理加2.5分。校、院团委和学生会及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校伙管会各部负责人,院贷款助理,院班长、团支书加2分。院教学秘书助理、科研秘书助理加2分。学院党务助理加2分。团委和学生会及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及其他班委加1.5分,班级学习小组组长加1分(针对18级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教学办信息员加0.5分。

(附:任职半学期者加一半基础分;兼任多种职务者,基础分不再累计加分,取所任职务最高分。)

9)礼仪队加分:礼仪队成员基础分为0.3分,每参加一次活动加0.1分,参加活动上线分数为1分。

10)国旗班成员加2分。

11)宿舍管理加分:寝室长加0.5分(男女)。日常检查无故缺勤者,一次扣除0.2德育分,两次扣除全部德育分。

12)校健美操、辩论赛、篮球队、校级运动会运动员得一二三等奖者加0.5分,0.4分,0.3分。运动会仪仗队获最佳入场加0.5分,若未获得最佳入场则加0.3分。

(附:运动会、趣味运动会、仪仗队只有参赛队员加分,工作人员不得加分,另外,参加训练因故无法参加比赛的由学生会负责部门开证明,加0.1分。)

13)学生会成员作为赛事活动组织者和负责人的身份参与所负责的活动,不再加分,以参赛者身份参与按规定加分。团员、党员参加团学或党务活动不加分。

14)被评为校级“诚信自强之星”加0.3分;职业生涯规划比赛“校十佳”加0.5分。

15)宿舍卫生评比加分:通报表扬每次全宿舍成员加0.1分,通报批评每次全寝室成员扣0.1分。

(16)证书类加分:学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习部存档,具体加分按以上等级评定核加。

(附:省级称号类荣誉证书加0.5分,市级称号荣誉证书加0.3分,校级称号类荣誉证书加0.2分,院级称号类荣誉证书加0.1分。)

17)参加同类同项活动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附:运动会、趣味运动会除外。参加多个项目,可按要求累计加分。)

(18)参军退伍复学大学生士兵,复学当年参加综合测评,德育附加分加5分。若复学当年时间错过参加测评,则顺延至下一年进行加分。

19)德育附加分满分为5分,若高于5分,按5分计算。

2.宣传奖励分

1)在校报或郑州航院校园网主页发表通讯报道每一篇加0.1分,文章每篇加0.2分。

(附:校、院宣传部成员本职工作发表通讯报道不再加分。)

2)在省市级、全国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每篇分别加0.5分、1分。


(二)智育考核

1.学习成绩折合分

一至六学期:

以本学年必修课程计算,说明:

1)公式中“A”指本专业全体学生本学年参与教学活动的课程的成绩,包括教学计划的实践教学环节(如军训等),“学分”指该门课程已实际取得的学分“总学分”指“A”对应的学分总和

(附:必修课程如有分数按分数计算,如无分数按优为95分,良为85分,中为75分计算。)

2)体育课程、就业指导课成绩不计算在内。

3)若提前修必修课程及格,此门课程计入所修年度,不累计计算。

 

2.智育附加分(包含各项学术类活动)

1)参加校学习学术竞赛者每次加0.2分,前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0.5分,0.4分,0.3分。

2)参加院学生竞赛者每次加0.1分,前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0.25分,0.2分,0.15分。

3)文化课成绩在专业排名前三名分别依次加0.4分,0.3分,0.2分。

4)英语四、六级首次通过者依次加0.5分、0.6分(不复加,同年度可以累加),参加全国性英语竞赛,按最终进入等级计算,一、二、三等奖分别为校级(0.4分、0.3分、0.2分),省级(0.7分、0.6分、0.5分),国家级(2分、1.5分、1)

5)以第一作者在核心、非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每篇分别加2分、1分,第二作者分数减半。


二、蓝天书院分流学生

蓝天书院分流学生在《经济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蓝天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书院原有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成绩测算,综合成绩为学生第一、二学期课程的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加权平均数。具体计算如下:

1、综合素质测评分=A1×80+A2×20

2A1为学生本学年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A1=(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之和÷课程学分之和。

3A2为学年学生第二课堂成绩(pu分)经极差回归处理后的分数,计算方法为:A2=(本人第二课堂分数-本专业第二课堂最低分)÷(本专业第二课堂最高分-本专业第二课堂最低分)×100

三、体育考核

体育成绩及格并且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达标者方可参加本年度奖学金评定。

(附:体育成绩不再计算。)

四、学生出现以下情况将不予评定

1.考试或者重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本年度奖学金评定。

2.校园跑不合规定的将不参与奖学金评定。

3.受到任意校级处分的或系级严重警告处分以上的不参与本年度奖学金评定。

4.受到查课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者不能参加本年度奖学金评定。

5.宿舍受到三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全宿舍人员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6.发现荣誉证书和通报表扬有弄虚作假者的取消该年度评奖评先资格。

五、本细则与学校有关规定冲突时,以学校规定为准

六、本细则适用于经济学院全体学生

经济学院

2021914

附件1:经济学院志愿者德育成绩计算办法

附件2:蓝天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附件3:经济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附件1

经济学院志愿者德育成绩计算办法

1.志愿者德育分为(基础德育分+出勤德育分)。

2.志愿者德育分累计不得超过1.2分,最高为1.2分。

3.志愿者基础德育分为0.2分;若其整个学年出勤次数小于3次,则取消其基础德育分,即志愿者德育分为0 分。

4.实行分级超额出勤次数累进德育分计算:

出勤次数

出勤德育分

3≤出勤次数≤9

每出勤3+0.1;不足3次,足2+0.05;不足2次,不加分

9<出勤次数

参加活动次数超过9次的部分,每出勤2+0.1;不足2次,每次+0.05

附件 2

蓝天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本办法坚持科学性、实操性原则,坚持凸现书院培养特色,旨在规范我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作为学生专业分流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团员推优、入党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长才的科学评价机制。

第四条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负责指导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评定。小组成员包括:蓝天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执行书院院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由书院学生事务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测评细则

第五条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提升政治站位,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

2、爱国爱校方面。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权威,维护学校及书院荣誉,无损害学校及书院声誉的言行;

3、个人品德方面。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关心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不断提升综合素养;

4、遵纪守法方面。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自觉遵守书院的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遵守书院文明公约;

5、集体观念方面。积极参加学校、书院和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第六条总成绩及组成

1、综合素质测评分=A1×80+A2×20

2A1为学生本学年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A1=(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之和÷课程学分之和。

3A2为学年学生第二课堂成绩(pu分)经极差回归处理后的分数,计算方法为:A2=(本人第二课堂分数-本大类第二课堂最低分)÷(本大类第二课堂最高分-本大类第二课堂最低分)×100

第七条 关于加分原则的附加说明

1、各学生组织成员根据任职时间与考核结果,结合以下评定原则加分,考评不合格者该项不加分。

课程内容

职务

二课积分

认定部门

认定方式

备注

院部学生

干部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10

书院团委(团总支)

考核结果

上限分

部长、副部长

6

部员

3

年级学生

干部

辅导员助理、资助助理、书院各科室助理

8

书院团委(团总支)

考核结果

上限分

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等

6

其他班委

3

社区管 理委员会

楼长

10

书院学生事务管理科

考核结果

上限分

层长

6

网格长

4

宿舍长

2

兴趣小组

负责人

4

书院分团委

考核结果

上限分

部门负责人

2

成员

1

2、因受到书院通报表扬者,一次加2分,该项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同一荣誉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在多个学生组织同时任职的按最高分加分,不累计加分。

4、因违反书院相关规章制度,受书院通报批评处分,一次减2分。

第八条在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班由班团委成员组成班级审核核算小组,全面负责审核工作。审核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审核过程必须公开,班级初评结果经班级公布后由本人、班级审核小组长签字,并将签字后的初评结果与班级审核小组成员名单上报至书院。

2、加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对逾期不提供相应证明者,不得予以加分。

3、审核小组成员涉及自身评分问题时必须回避,由小组其他成员对该成员予以评定。

4、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评定;负责审核学生对班级初评结果提出的复议;负责对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并作出相应解释。复议的基本程序为:当事人(本人)向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提出复议书面申请,经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审核确需调整的,出具意见并进行解释,送该班班长,由班长交审核小组执行并备案,将结果公布并作出解释。经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审核不调整的,出具意见并进行解释。

综合测评总分结果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对书院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在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提出复议书面申请,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应在接到意见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附件3

经济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参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类招生试点与专业分流暂行办法》(校教发[2017]30号)和《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工作的补充说明》(校教发[2021]31号),结合经济学院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郝爱民 贺琼

副组长:马凌远 刘浩天 李庆丰

秘 书:赵青

成 员:盛昌琴 金虎斌 张伟 郭正光 刘晨光 郭惠君 马天明

二、适用对象和专业范围

适用对象:2020级经济学院招生录取的普通本科生。

大类专业范围: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

三、专业分流计划指标分配

根据2020年招生实际情况,金融学类277名,经济学类168名学生,经济与贸易类164名学生分流到7个专业中,每个专业最低分配45人,最多分配135人。

分流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志愿情况、专业师资数量、人才培养能力和就业状况等因素适当进行浮动,并确定各专业最终的录取人数。

四、专业分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透明度。

2)尊重个人志愿,基于自身兴趣偏好和职业规划基础上,学生自主选择大类范围内的专业。

3)在专业志愿基础上,主要依据学生大一第一学期的成绩进行分流。

4)分流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各专业的录取人数。

五、专业分流依据

专业分流按两轮进行:

第一轮依据“平均绩点高优先”的原则,各个大类专业学生平均绩点的前10%优先自主选择大类中某一专业,学院不再考核,根据专业意愿进行分流。按比例测算,此次分流学生包括金融类学生平均绩点前28名,经济学类学生平均绩点前17名,经济与贸易类学生平均绩点前16名。成绩排名相同的按数学成绩排序,此规定同时适用于第二轮分流的学生。

第二轮开展其余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分值进行分流。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学生专业分流的综合成绩为学生大一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加权平均数。其中,第一学期不及格的课程按第一次的原始成绩统计(不参考补考成绩),若申请缓考获批的课程成绩可按缓考成绩统计。具体计算如下:

A综合成绩=A1*60% + A2*20% + A3*20%

A1: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的平均分

A2:第一学期其他课程的平均分

A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该成绩采用蓝天书院提供德育分)

六、专业分流程序与办法

1)宣传教育

学院组织统一集中宣传教育,向学生讲解具体分流方案。

时间节点:49日采用钉钉线上进行宣讲。

2)学生志愿填报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专业志愿申请,两轮分流志愿分开填报,参加第一轮分流的学生于4108-41223点通过教务系统填报分流志愿,第一轮填报对象为各个大类专业平均绩点的前10%的学生,名单由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成绩确定,此部分学生只需填报一个志愿。第二轮即其余学生必须按照优先顺序,明确依次报出第一、第二和第三志愿。三个志愿必须全部都要填写,填报时间4158-41723点。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专业分流志愿,以及不填、少填和重复填写志愿,将被视为放弃主动选择专业资格,由分流领导小组决定专业去向。

3)专业确定

在考虑志愿基础上,首先确定平均绩点前10%的学生的分流专业,并核算各专业剩余容量,然后开展第二轮专业分流工作,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学生填报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不同专业志愿,根据各专业计划容量录取。未能进入本人第一志愿的学生,依据后续的第二志愿,在原报的第一志愿的同学后进行排序录取;若第二志愿也不能满足,则按三志愿在其他同学的一、二志愿后进行排序录取,依此类推。

时间节点:4168-42523点,分流结果公布。完成专业分流学籍变动工作。

4)公示结果

学院依据分流方案,对分流的结果面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

第一轮结果公示时间节点:4178点至41923

第二轮结果公示时间节点:4228点至42423

七、本方案归经济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解释


经济学院

202148



上一条:经济学院2021年国家三金评定细则 下一条: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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