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科研平台>>正文

经贸学院关于对2015-2016学年科研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 编辑: 点击:[]

经贸学院关于对2015-2016学年科研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位老师:

学校科研考核工作安排已经下发(详见附件),请老师录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专利等信息,录入工作需在2016年9月10日24点前完成。老师录入后,请于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下午16点前提交论文、著作、专利等原件至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对2015-2016学年科研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考核要求,科研处将对各院系部2015-2016学年科研工作进行考核,有关事项如下: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敦促教师登录云平台,录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专利等信息,录入工作需在2016年9月10日24点前完成。教师录入后向所在院系部提交论文、著作、专利等原件,各院系部在收到教师提交的成果原件后,在云平台上对录入的成果进行机构通过。

二、各院系部在系统里对成果进行机构通过后。到科研处进行审核,审核时需带成果原件:B类以上论文、专著、专利,待学校审批后返还。其他成果在科研处审核后即可返还。(科研处联系人:黄勤;办公地点:综合楼422房间,联系电话:60632515)。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本次是对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的科研工作进行考核,凡在2015831日之前已经发表未拿到成果原件并登记在“科研考核备忘录”中的成果,在本学期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录入的发表时间统一填写在20159月份,计入本考核年度。

2、如论文被检索机构收录,论文发表时间统一为检索证明上所标明的时间。

3、本次论文审核为一次性最终审核,因论文未收到等原因,未能进行审核的,由各院系部统一汇总后,填写“科研考核事项备忘录”,到科研处进行备案。

时间安排:

2016年9月15日上午9点会计学院,10点工商管理学院,11点物流学院;下午3点经贸学院,4点信息科学学院。

2016年9月16日上午9点管理工程与科学学院,10点机电工程学院,11点民航学院;下午3点外语学院,4点法学院。

2016年9月17日上午9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10点计算机科学与应用学院,11点航空工程学院;下午3点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4点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5年9月18日上午9点理学院,10点电子通信工程学院,11点艺术设计学院;下午3点体育教学部。

2015年9月19日上午9点,其他各单位。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九日

上一条:经贸学院科研电子档案 下一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