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考核要求,请各位老师登陆云平台,录入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专利等信息,截止日期2015年9月10 日24:00。
2、录入完成后,请各位老师向经贸学院办公室(07B403)提交论文、著作、专利等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论文需要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所在页;著作需要复印封面、扉页、前言、目录和版权页;专利需要复印专利证书等),截止日期2015年9月11 日上午12:00(原件学校审核后返还)。
注:1、在2014年8月31日之前已经发表未拿到证明并登记在“科研考核备忘录”中的成果,在本学期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录入的发表时间统一填写在2014年9月份,计入本考核年度。
2、如论文被所录机构收录,论文发表时间统一为检索证明上所标明的检索证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