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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2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编辑:经济学院 点击:[]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毕业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评选条件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相关规定执行,另退役复学的毕业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优先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经济学院2022年毕业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

、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综合成绩列本专业前30%;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评选学年学习成绩合格;

3.2020-2021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评选学年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3.荣获本年度“一等奖学金”。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富有责任心,敢作为,有担当,在学院或班级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评选学年学习成绩较好;

3.2020-2021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五)“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2.评选学年学习成绩突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3.荣获本年度“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微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

郑州航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

(二)报送时间

3月31日(周四)上午12:00前,各班级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给辅导员助理。

 

联系人:拜婷  王玉琪  刘笑晗  吴博文  冯英杰

联系电话:61912037


附件1:经济学院2022年毕业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郑州航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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