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校优秀教师培养,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郑州航院内部聘任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办法(试行)》(校人字[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内部聘任教授、副教授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目前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任现职以来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均为合格。
(三)上一考核年度(2020.09—2021.08)岗位考核合格,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均须完成该年度聘任岗位的任务量。
三、内部聘任条件
(一)用于申请内聘的业绩成果须为聘任现职以后取得的,且为近三年以来取得的。
(二)具体内部聘任条件按照《郑州航院内部聘任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办法(试行)》(校人字[2021]6号)执行。
四、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3年,期满聘任自动解除。
聘期自2022年9月起至2025年8月止。
(二)校内绩效工资按照教授四级、副教授七级由所在学院兑现,聘期内按照待遇兑现级别进行考核,聘任期满时待遇自动取消。
(三)内部聘任期间,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评审晋升的,学校正式聘任后,内部聘任自动解除。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书面申请,填写《郑州航院内部聘任教授、副教授申请表》,并提交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实证材料。
(二)所在院(部)审核业绩材料,职称推荐小组评议推荐,公示推荐结果。
(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聘任业绩成果。
(四)人事处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院(部)于2022年4月7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实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归口管理部门公章)交至学院党政办05A502室。
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非我校取得的,须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详询人事处王璇。
联系电话:61912668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