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现对2019年4月入选我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教师进行聘期考核,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2019年4月入选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教师,包括28名入选基础支持计划及2名入选拔尖支持计划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因年度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退出者,满足条件可重新申请参加本次考核。
考核内容对照《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的岗位职责要求,从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其他职责三个方面考核要求予以考核(本次考核科研业绩,要求所有业绩均为第一完成人,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二、考核标准
(一)合格标准
完成《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要求的教学任务、科研任务;且由于疫情等原因导致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的第三条即其他职责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他职责由学院根据考核对象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考量评定。
(二)优秀标准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可认定为优秀:
完成《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要求的教学任务、科研任务以及其他职责的所有内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验收考核优秀:
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基础支持计划),或国家级重点项目(拔尖支持计划);
拔尖支持计划入选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其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被学术委员会认定为优秀者。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后,填写《郑州航院青年英才聘期考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实证材料按表格填写顺序装订并添加目录。表格填报时,只填写文件规定内的教学、科研及其他职责和任务,不得填写与文件规定无关的教学和科研内容;且已经参与过各教学院(部)二级分配的科研业绩,不得填入表格。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填报数据不实的情况,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推荐申报职称和各类科研、人才项目。
(二)各院(部)审核人员需要对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和是否已参与该院(部)二级分配进行确认并签字。
(三)各院(部)组织专家进行考核,给出考核意见,并出具学院总体的考核报告,内容包括考核对象基本情况,材料审核的真实性情况,考核专家组成员情况、考核对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意见。
(四)人事处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学术委员会出具考核结果。
四、报送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青年英才年度考核工作,特别是对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严格把关,对照实证材料及教务、科研等业务系统工作数据认真核对,对各院(部)审核人员审核不严格,造成考核表提交信息不真实的,将依据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追责。
各院(部)须召开学术委员会或考核专家小组会议,对考核对象的师德师风、政治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以及对其能否完成青年英才工程要求的结项业绩作出客观评价,严格对照考核文件,慎重给出考核意见。
(二)递交材料
1.《郑州航院青年英才聘期考核表》两份上报学校(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留存学院。
2.实证材料(复印版)需要装订并添加目录,对于英文期刊需要附加检索证明。
3.学院考核情况汇报
(三)请各位老师于2022年4月8日上午10点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党政办05A502室进行核验签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gjun0105@163.com。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