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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部聘任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编辑:党政办 点击:[]

    为加快我校优秀教师培养,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郑州航院内部聘任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办法(试行)》(校人字[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内部聘任教授、副教授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目前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任现职以来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均为合格。

(三)上一考核年度(2020.09—2021.08)岗位考核合格,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均须完成该年度聘任岗位的任务量。

三、内部聘任条件

(一)用于申请内聘的业绩成果须为聘任现职以后取得的,且为近三年以来取得的。

(二)具体内部聘任条件按照《郑州航院内部聘任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办法(试行)》(校人字[2021]6号)执行。

四、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3年,期满聘任自动解除。

聘期自2022年9月起至2025年8月止。

(二)校内绩效工资按照教授四级、副教授七级由所在学院兑现,聘期内按照待遇兑现级别进行考核,聘任期满时待遇自动取消。

(三)内部聘任期间,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评审晋升的,学校正式聘任后,内部聘任自动解除。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书面申请,填写《郑州航院内部聘任教授、副教授申请表》,并提交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实证材料。

(二)所在院(部)审核业绩材料,职称推荐小组评议推荐,公示推荐结果。

(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聘任业绩成果。

(四)人事处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院(部)于2022年4月8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实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归口管理部门公章)交至学院党政办05A502室。

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非我校取得的,须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详询人事处王璇。

联系电话:61912668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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