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
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评定完毕,现将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认定结果(附件2)公示如下。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9.16---2022.9.22),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注:此认定仅为困难生认定结果排序,并不完全对应助学金发放的等级。助学金的名额少于困难生名额,助学金的比例低于困难生比例。
监督电话: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5A510):0371-61912037;19303880845
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05A505B):0371-61912035; 13613808400
学生处资助中心:0371-61912586
监督邮箱:
12596481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