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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编辑:党政办 点击:[]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49号)要求、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继续教育内容,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支撑经济增长的科技创新能力。结合我校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学时未达到要求的现状,进一步做好2022年我校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完成学时申报。

公需课课件放置在我省现有4个招标确定的公需科目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的学习,包括:

1.河南专技在线(hnzj.ghlearning.com)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社(https://www.ttcdw.cn/h/spec/hnsjsxx/)

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nzj.chinahrt.com/)

4.河南专技学习网(https://hnzj.59iedu.com/index/)

2022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专业课程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各类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关于专业科目的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除了参加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省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也可凭相关科研成果等有效证明,通过“服务平台”,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详情请参照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第六条。

二.现将做好我校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相关步骤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

尚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管理系统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nzjgl.gov.cn/)—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版块进行注册,注册时“单位所属区域”选择“省直-河南省省直”;“所在单位”应选择专技人员所在的学院或行政部门。

注册完成后由学校各单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进行审核通过。

(二)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1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60学时。

.学时申报要求

1.请专业技术人员,于12月31日前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完成学时申报。

2.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各单位设管理员1名,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员通过“服务平台”“用人单位”登录,对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和学时申报进行审核,请务必认真负责,并及时有效地进行学时审核。

      

  技术服务热线:400969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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