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青年英才进一步提高科研教学能力和水平,确保终期考核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根据《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关于公布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入选对象的通知》(校人字[2020]56号)文件要求,现对2020年入选我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教师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2020年10月入选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教师,包括38名入选基础支持计划及2名入选拔尖支持计划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
考核内容对照《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的岗位职责要求,从基本职责、教学任务、科研任务三个方面考核其中期任务的完成进度,要求科研任务完成50%以上。
二、考核标准
(一)基础支持计划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可认定为合格:
(1)教学任务:完成每学年48学时的教学工作量。且要为青年教师导师助课或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
(2)科研任务:至少完成《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规定的三条中的一条,同时科研业绩量化分值达到工科125分,理科100分,经管87.5分,人文75分以上(按校科字[2019]3号文件和校科字〔2021〕1号文件标准计算)。
(3)其他职责:至少完成《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规定的2条或由于疫情原因,导致不能执行的,学院对此条进行综合评定。
(二)拔尖支持计划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可认定为合格:
(1)教学任务及其他职责同基础支持计划。
(2)科研任务:至少完成《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规定的七条中的一条,同时科研业绩量化分值达到工科292分,理科242分,经管217分,人文192分以上(按校科字[2019]3号文件和校科字〔2021〕1号文件标准计算)。
(3)其他职责:至少完成《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规定的2条或由于疫情原因,导致不能执行的,学院对此条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后,填写《郑州航院青年英才中期考核表》,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实证材料按表格填写顺序整理。
(二)各院(部)审核表格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由审核人员签字确认。表格填报时,只填写文件规定内的教学、科研及其他职责和任务,不得填写与文件规定无关的教学和科研内容;且已经参与过各教学院(部)二级分配的科研业绩,不得填入表格。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填报数据不实的情况,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推荐申报职称和各类科研、人才项目。
(三)各院(部)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并给出初步评定的考核结论。
(四)各院(部)出具考核报告,内容包括考核对象基本情况,材料审核的真实性情况,考核专家组成员情况、考核对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初步评定的考核结果。
(五)各院(部)将《郑州航院青年英才中期考核表》(学院签字盖章后的电子扫描版)、实证材料(电子版)及考核报告(电子版)上报学校。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本次考核分为“第一档次、第二档次、第三档次、第四档次”四个档次。第一档次为满足上述全部考核标准;第二档次为核心指标或科研分其中一项达到考核标准,同时有较为突出的业绩成果,进行部分资助;第三档次为核心指标或科研分的其中一项达到考核标准,但没有突出的业绩成果,暂停各项待遇支持,直至聘期结束后根据聘期内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算;第四档次为核心指标和科研分均未完成,核算已发青年英才绩效及特贴,并根据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职责完成情况核算将多发部分予以追回,聘期结束时能够完成聘期任务者可申请参加验收考核并补发相应待遇。
五、报送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青年英才年度考核工作,特别是对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严格把关,对照实证材料及教务、科研等业务系统工作数据认真核对。
(二)各院(部)须召开学术委员会或考核专家小组会议,对考核对象的师德师风、政治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以及对其能否完成青年英才工程要求的结项业绩作出客观评价,严格对照考核条件,慎重给出初步考核结论。
(三)被考核人员请于2022年12月17日下午5点前,将签字、审核后的《考核表》(PDF最终版)、实证材料(PDF最终版)发送至程俊老师,纸质版无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