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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6 编辑:党政办 点击:[]

根据省人社厅工作安排,现重新启动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务必按照下述安排按时完成职称评审后续工作。

一、院部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请以院(部)为单位于129日前发送至王璇OA便签。

1、签字盖章的《评审简表》PDF版扫描件(请勿拍照),确保清晰。以“姓名+学院”命名(请提醒各位申报老师再次认真核对简表内容,后期将以职能部门审核数据为准直接公示,不再返回本人修改)。

各院(部)审核人应严格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涉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评审简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在评审简表中院(部)审核推荐意见一栏由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及各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审核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年度评审简表中业绩材料截止时间调整为126日,课时可填写至本学期末。如《评审简表》与前期提交不一致的,电子版《评审简表》中将更改地方以“红色字体”显示。前期提交审核的实证材料扫描件须按照更改后简表重新整理发送,整理要求见附件1

修改评审简表和实证材料的,院(部)须在《报名汇总表》中备注“调整评审简表”、“调整实证材料”等字样。

2、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PDF版扫描件。

由申报人填写后各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行政章,对本单位申报人所提交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签字盖章的《推荐小组名单》、《推荐方案》(推荐方案须说明推荐排序办法,须参考应用校人字〔20215号文件)《申报人员报名汇总表》PDF版扫描件。以及《申报人员报名汇总表》Excel版。

4、申报人员涉及实践教学工作量、党课、团课等教务系统无法查询的课程的,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交由院部提交,文件夹以“姓名+学院”命名。

5、《岗位聘任知情同意书》本人签字,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PDF版扫描件。

鉴于20199月全员聘岗的教师以及该时间段之前入校的博士聘期已到,现未进行新一轮的岗位聘任,故此次职称评审中,上述教师可以预先选岗(教学型或者教学科研型),待下一轮全员聘岗时,按此次职称申报类型聘岗。岗位聘任知情同意书内容如下“本人xxxxx月与学校签订 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 教授/副教授 岗位聘任合同,现聘期已到。故2022年职称评审中预先选择 教学型/教学科研型 教授/副教授 岗位进行申报,本人知悉且同意待学校下一轮岗位聘任工作启动后,按照此次职称申报岗位签订聘任合同。”


二、辅系列申报

1210日前,申报“2022年度推荐指标”的非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将《评审简表》PDF版以及实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王璇OA便签。具体实证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2

申报非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取得学校推荐指标方可委托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职能部门审核

11212-1214日,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任职时间、教学、科研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在校老师可到职能部门审核,不在校教师由职能部门结合教师提交的实证材料扫描件审核。

请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于129日将《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发送至王璇OA便签,以便发送审核表及实证材料。且须在14日晚之前将本部门汇总后的《审核记录表》(可只保留各部门审核栏)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人事处王璇OA便签。同时发送Excel版。

21215-1218日,人事处汇总审核结果,整理评审简表,并聘请专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注:《评审简表》将以职能部门反馈至人事处的审核数据为准进行公示,不再退还至教师本人修改,请各位老师填写时务必仔细,提交前认真核对。

31219日—1220日,各职能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评审简表签字盖章。具体安排为1219日上午科技处,1219日下午社科处,1220日上午教务处,1220日下午质量中心及创新创业中心。

41221-1225日,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评审简表》在学校OA主页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院(部)推荐小组推荐。


四、正高级外审

1222,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根据《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材料整理模板》要求提交清晰的代表性成果PDF版扫描件(隐去单位姓名等个人信息)。发送至人事处王璇OA便签,同时以微信转账方式缴纳成果鉴定费。

代表性成果中必须包含两篇论文(外文论文需提交翻译件)和相关著作、项目、奖励、专利、成果转化、决策咨询报告等支撑材料,上述业绩成果应聚焦同一研究领域,注明研究领域和特定研究方向,且须隐去个人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不属于同一方向的业绩成果可不提供。(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当年鉴定结果可延续到下一年度使用)

五、院(部)推荐排序

1226-1228,各院(部)推荐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对通过公示的申报人员按指标排序推荐,申报材料及推荐结果在各单位公示。1228日将《推荐人员名单》(含排序结果)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扫描件以及Excel版本发送人事处王璇OA便签。

六、提交实证材料

1229-1231日,申报人员将整理完善的评审材料袋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228房间。今年只收取复印件(除特殊要求外),请按照下表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材料。同时整理一份PDF版本,以“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命名,交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王璇OA便签(视学校情况,若无法线下提交材料,将以PDF版本为准上会评审,电子版扫描件为原件的可不再加盖学院及归口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开具的证明须加盖公章)。


序号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1

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

原件由所在院(部)审验,

提交加盖单位行政章的复印件1

如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转评取得,需提供转评前同等级别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1-5由所在单位及人事处审核,辅导员经历由学生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第一学历、学位证书

原件由所在院(部)审验,

提交加盖单位行政章的复印件1份。

3

年度考核优秀证明材料

原件由所在院(部)审验,

提交加盖单位行政章的复印件1份。

4

师德师风证明材料及辅导员等经历材料

原件由所在院(部)审验,

提交加盖单位行政章的复印件1份。

5

教学技能竞赛证书

原件由所在院(部)审验,

提交加盖单位行政章的复印件1份。

6

团队建设情况、指导青年教师及研究生情况证明材料

由所在院(部)审验并提交加盖单位行政章的原件1份。

由院部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7

课时证明材料

实践教学工作量由院(部)认定、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处认定、留学生课程由国际处认定、成人教育课程由继续教育学院认定、党课由党委组织部认定,团课由团委认定,汇总至教务处审核。

7-9项材料按简表填写顺序归置,由所在单位及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审验并加盖公章。

8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证书、获奖证书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书及其它荣誉称号相关材料

证书(含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原件,教学工程项目应提交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立项文件、结项材料;“主持人或参与名次”按照主持人为第一名,其它名次往后顺延)。

原件由所在院(部)及归口管理部门审验,

提交加盖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行政章的复印件1份。

9

教学质量考评证明材料

原件由所在院(部)审验,

提交加盖单位行政章的复印件1份。

10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原件由所在院(部)及归口管理部门审验,

提交加盖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行政章的复印件1份(论文提交材料包含收录证明、检索页、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提交材料包含检索页、封面、版权页、写明撰写章节的相关页、目录及代表性撰写章节复印件)。

10-11项材料按简表填写顺序归置,由所在单位及科研部门审验并加盖公章。

11

任现职以来科研项目结项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科研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

证书(含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原件(科研项目需提交立项、结项材料; “主持人或参与名次”按照主持人为第一名,其它名次往后顺延)。

原件由所在院(部)及归口管理部门审验,

提交加盖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行政章的复印件1份。

12

其他材料

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如没有,可不提供。原件由所在院(部)审验,提交加盖单位行政章的复印件1份。

有归口管理部门的,须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复验并加盖公章。

注:今年业绩材料除上表中第6项材料以及论文收录证明外,1229-1231日提交至人事处时均提供盖章后的复印件。材料请按照上表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制作封面和目录并标清页码。封面须标注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务(如:张三、工商管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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