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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航经济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志愿复试工作安排与流程

发布时间:2023-04-06 编辑:李琴 点击:[]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内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经济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志愿复试工作安排与流程》。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院研究生复试和突发情况处理工作,下设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复试工作。

二、调剂复试基本条件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学习方式

学位类别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总分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全日制

学术型

48

72

346

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线上心理测试

时间:46日中午12:00-13:00

请考生按照心理测试操作流程(附件1)于资格审查前相关完成测试,该测试结果不打分,不作为录取依据。

(二)资格审查

1、时间:46日中午12:00-13:30

2、资格审查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暂时不能提供的录取前须补上)。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239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2)。

8)2023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9)《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

10)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证书等补充材料纸质版。

(三)复试

1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2时间:46日下午14:30-16:00

3复试地点:05A507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考生自我介绍、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

考生自我介绍:此项不作量化分计入复试成绩,时间不少于1分钟。

考生介绍本人姓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分数等,同时应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及对学科专业的兴趣介绍对未来职业规划的设想。

专业课测试:满分按40分计,占复试总成绩的40%

专业课测试主要考察复试科目的相关内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课测试形式为考生在题库随机抽取4道题目现场回答。专业课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主要内容包括:

1)用英语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及就读研究生以前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等。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2)回答复试专家提出的问题,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准确理解专家的问题,回答语言表达是否确切灵活,用语是否得体。

综合面试:满分按40分计,占复试总成绩的40%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以下能力进行测评: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生的综合素质等。

同等学历考生除参加以上复试环节外,还需加试专业基础训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33)进行。考生需向学院提交近一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含医师签字和医院盖章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中需要包含胸片和肝功能检查。

四、成绩评定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

外语水平测试20分,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面试40分。

2、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五、复试拟录取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在参加完复试所有内容后,保持通讯畅通,等待公布复试综合成绩。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确认待录取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校要求的其他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对复试、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考生,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复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初试和复试过程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不予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成绩排序表。

5、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和办法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1912030(李老师)

0371-61912034(陈老师)

监督电话:0371-61912032(贺老师)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05A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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