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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直参保单位2023年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编辑:党政办 点击:[]

根据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河南省直参保单位2023年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条件

参加省直统筹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请主体

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三、申请时间

2022年3月1-15日、7月1-15日、11月1-15日。具体鉴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填报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申请(申报流程详见河南省人社厅官网→业务专栏→劳动能力鉴定→单位申请鉴定网报指南。网报通道分别于2023年3月、7月、11月的1-15日开通)。

(二)网报成功后,于申请时间内的工作日到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并缴费。

(三)成功提交完整纸质材料并缴费后,被鉴定人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参加现场体检。

五、申请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电子版见河南省人社厅官网→业务专栏→劳动能力鉴定→下载专区),贴职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加盖单位公章,职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三)器质性精神疾病需提供2年以上系统治疗病例,非器质性精神疾病需提供5年以上系统治疗病例,癫痫需提交1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

(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职工本人书写的个人申请。

六、其他事项

收费标准:300元每人次,可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

办理地点: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731房间。

办理机构: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0371-67110732

网络申报支持技术支持电话:13083669262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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