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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编辑:党政办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 号)要求,现就我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中考试“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

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21年、2022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及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4月27日下午5点前请2021年、2022年笔试通过需要报名此次面试的人员以及参加2023年理论测试合格但需要调转单位的人员与人事处王璇老师取得联系。

5月4日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河南教师网络学院 (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完善个人报名信息,没有按时补充报考学科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办师〔2022〕361号),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 278 元/次。由学校统一收取上缴,具体缴纳方式群内通知。

(二)5月12日-22日,完成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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