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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编辑:经济学院 点击:[]



学院各年级:

为做好我院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3〕22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额度

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9月14日—9月24日

(四)申请步骤: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参考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附件3);未成年同学须签订《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证明书》(附件4)。

2.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学生为2041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42年9月20日;以此类推。详细贷款期限见(附件5)。

3.11月中旬开行河南分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我校结算账户上,学生所贷的生活费直接留存在本人支付宝账户中。由于11月16日为开行开始拨付时间,将学费、住宿费(以申请为准)划扣至我校账户时间相对滞后。

4.系统中如有专业、班级等信息错误的情况,请及时于(附件6)中填写相关信息并发送至邮箱:2041776319@qq.com

5.纸质版材料如贷款合同,承诺书等,具体填写内容及收交时间另行通知。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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