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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08 编辑:经济学院 点击:[]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88号)和《关于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校学字〔2021〕13号)相关要求,现将《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公示如下:

一、评定对象

在校本科(含专升本)学生(大一年级除外)。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班级参评,大类分流的学生在分流后的专业、班级参评。

评定等级及人数

(一)一等奖学金:39人,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二等奖学金:58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三等奖学金:97人,每人每学年500元。

评定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较高,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举止文明,诚实守信;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3.学业成绩优良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4.考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与当年度评定:

1)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2)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学院通报未解除的;

3)休学期内或延长学制的;

4)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

四、评定程序

1.本次评定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按学年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名额;

2.综合成绩排名相同者,依次参考专业课折算成绩排名、德育附加分确定名额。

五、材料报送

获得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者,需提交《郑州航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1份,统一用A4纸打印。

 

附件:1.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郑州航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

经济学院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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