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2025年教育部、河南省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内容和会议精神,在学校统一部署下,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2025年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和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处理考试质疑投诉等事宜。
二、 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人数 |
上线人数 |
复试比例 |
复试分数要求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全日制 |
8 |
6 |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
总分不低于323分,单科(科目满分100分)不低于40分,单科(科目满分>100分)不低于60分。 |
0251 |
金融 |
全日制 |
20 |
10 |
0252 |
应用统计 |
全日制 |
21 |
7 |
0258 |
数字经济 |
全日制 |
11 |
1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全日制 |
1 |
0 |
总分333分(含)以上,单科(科目满分100分)不低于41分,单科(科目满分>100分)不低于62分 |
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链接2025年郑州航院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一志愿)-经济学院 (zua.edu.cn)。
三、 复试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到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请参加复试考生务必带齐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备查,复印件招生单位留存)以备核验。
1.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本校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封面和信息页。
(2)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zwfw.cscse.edu.cn)。目前在读的可提供国(境)外学习相关证明。
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3);
6.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7.个人简历。格式不限。可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外语水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学术成果或学术经历材料(发表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摘要等);工作经历、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等经历的证明材料。(本项材料还需提交一份电子版,请将个人简历所有内容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学科(专业)代码+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提交至邮箱qinzz456@126.com)。
注意事项:
(1)如在报到时有材料因各种原因未能加盖公章的,须提交个人说明,并承诺在拟录取公示前向院系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
(2)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统一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提交给报考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
(二)线上心理测试
时间:2025年3月27日前
请考生按照心理测试操作流程(附件1)于现场报到前完成相关测试,该测试结果不打分,不作为录取依据。请认真作答。
(三)现场报到
学院定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8:00—12:00在郑州航院东校区经济学院05教学楼A座503进行现场报到。
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验、随机抽签、现场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和心理测试等程序。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行现场报到的,必须与院系提前取得联系。逾期不联系或院系联系不上的,由院系安排复试顺序。复试结束前,还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复试。
四、 复试组织安排
坚持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综合评价和分类选拔,加强考生的思想道德、诚信、一贯学业水平、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全面考核。
(一)复试方式
2025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线下现场复试。
(二)学术学位考生复试内容(应用经济学、技术经济及管理)
1.专业理论知识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以及应用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通过专家组面试方式进行。
学术型主要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思维以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1)考生个人介绍。学术型考生个人介绍的包含内容不限于学业背景、毕业设计内容、科研活动或经历、对学科知识掌握运用情况、对报考专业科研进展的了解情况等;
(2)考官对考生进行综合提问。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提问,考生作答。学术型考生考核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科研发展潜力、思维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就本科期间的学业情况、个人科研兴趣、对拟报考学科领域的了解等问题对评委的英文提问进行回答。
(三)专业学位考生复试内容(金融、应用统计、数字经济)
1.专业理论知识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以及应用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通过专家组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型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1)考生个人介绍。专业型考生个人介绍内容不限于学业背景、毕业设计内容、实践经历、科研活动或经历等情况;
(2)考官对考生进行综合提问。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提问,考生作答。专业型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就本科期间的学业情况、个人科研兴趣、对拟报考学科领域的了解等问题对评委的英文提问进行回答。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笔试安排:
复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时间 |
地点 |
应用经济学专业综合 |
闭卷 |
2025.3.27中午 13:00—14:00 |
05B207 |
金融风险管理 |
闭卷 |
2025.3.27中午 13:00—14:00 |
05B207 |
应用统计专业综合 |
闭卷 |
2025.3.27中午 13:00—14:00 |
05B207 |
数字经济专业综合 |
闭卷 |
2025.3.27中午 13:00—14:00 |
05B207 |
注意事项:请参加笔试的考生带上身份证,务必提前20分钟到场。不能携带除考试外其他材料(包括电子及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未到场者不得入场。
2.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安排
专业 |
时间 |
面试地点 |
侯场地点 |
应用经济学 |
2025.3.27下午 15:00—17:00 |
05A507 |
05A503 |
金融 |
2024.3.27下午 14:30—17:40 |
05B502 |
05B501 |
应用统计 |
2024.3.27上午 14:30—17:00 |
05A407 |
05A403 |
数字经济 |
2025.3.27下午 14:30—15:00 |
05A507 |
05A503 |
注意事项: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考专业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服从面试人员安排和管理,否则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在等候区及复试期间不能使用电子及通讯设备。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以上复试环节外,还需加试专业基础课2门。本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门成绩考试低于60分者将不予拟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 复试纪律要求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的诚信;
2.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不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若有违反,视同作弊;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入学后,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 成绩评定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核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4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2.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七、 成绩公示
1.复试结束后1天内,总成绩将在学院官网公示(经济学院 (zua.edu.cn)),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向研究生处报送复试结果。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示。
2.各专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复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也相同,优先按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待录取。
3.公示期间,考生可实名向学院监督组进行监督和申诉。
八、 不予拟录取情况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
2.复试专业课笔试低于24分;复试口语听力测试低于12分;复试综合面试低于24分;复试总分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
4.初试和复试过程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九、 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应于学校拟录取公示结束后三周内将个人一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以上医院)原件邮寄或送至学院,体检报告必须含有医生签字确认和体检单位公章页。
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必须包括肝功能检查和胸片项目。
十、 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371-61912030(李老师)
邮箱:qinzz456@126.com
研究生处联系方式:0371-61912520
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032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05A502
十一、 其他
未尽事宜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经济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