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河南省《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调剂需求,制订本细则。
一、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5、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一志愿报考院校和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以上调剂原则条件如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调剂政策不一致,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二、调剂学科(专业)信息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类型 |
调剂分数线 |
调剂指标 |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
总分 |
020200应用经济学(全日制) |
学术型 |
48 |
72 |
346 |
少量 |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全日制) |
学术型 |
47 |
71 |
340 |
0251金融(全日制) |
专业型 |
48 |
72 |
346 |
较多 |
0252应用统计(全日制) |
专业型 |
48 |
72 |
346 |
较多 |
说明:1、“调剂指标”栏中,“少量”指调剂名额≦10;“较多”指10<调剂名额≦27。2、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指标。
三、遴选办法
我院调剂复试名单遴选采用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不小于1:1.2不高于1:2。对申请调入我院专业的调剂考生,学院在进行选拔时将会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专业成绩、初试专业课与调入专业相关度等因素。具体如下:
(一)专业型硕士
1、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完全相同的考生。
2、对于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报考院校、专业背景、英语四六级成绩、本科学业成绩、学术水平等因素,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调入应用统计专业考生将优先考虑初试科目考数学(三)的考生,且重点考虑数学(三)总分≥100分者。
(二)学术型硕士
1、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在同一学科(一级学科)的考生。
2、对于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报考院校、专业背景、英语四六级成绩、本科学业成绩、学术水平等因素,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
2、未按我院复试通知的时间要求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可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3、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人员将统一解锁,若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择优遴选资格,请将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发送至邮箱qinzz456@126.com,学院将第一时间处理。
四、复试
调剂复试需要准备的材料与一志愿复试所需材料一致。具体安排请参见按学院随后发布的调剂生复试流程与安排。
五、信息公开公示
(一)同一批次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布。
(二)同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1912030
监督电话:0371-61912031
邮 箱:qinzz456@126.com
地 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05教学楼A座502
经济学院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