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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04 编辑:李琴 点击:[]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

二、 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缺额情况

()金融专硕

专业代码及名称:0251金融

研究领域代码及名称:不区分研究领域

调剂指标:

(二)应用统计专硕

专业代码及名称:0252应用统计

研究领域代码及名称:不区分研究领域

调剂指标:

【注意】:调剂指标中, 15≤调剂名额<30

三、 调剂原则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初试成绩(单科和总成绩,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不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原则上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五)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六)对申请我院各专业硕士的调剂考生学院按照以下方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1.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完全相同、一志愿报考理论经济学(含二级学科)(020100)、应用经济学(含二级学科)(020200)学硕的考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三且成绩≥110分者,单独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优先遴选,其余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遴选。

2.一志愿报考非上述优先接收学科(专业)申请调剂的考生,优先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三且成绩≥110分者,并按照三门统考科目总成绩择优排序遴选。

四、 调剂工作程序

所有调剂工作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以下简称“调剂系统”)。

(一)我院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80:00-14:00。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我院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锁调剂志愿的,可及时联系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三)我院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为:在调剂开放时间结束后的10小时内(即4814:00-24:00)。根据我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将发出复试通知;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择优遴选资格,请及时与学院电话联系或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联系方式详见第六部分),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统一处理。

(四)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没有确认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考生按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并关注学院网站公示的复试成绩。

(六)首批调剂工作完成后,我院将视计划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放调剂并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七)研究生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确认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 注意事项

(一)复试方式和安排、复试内容、录取工作、复试纪律与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安排与流程》,后续在经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http://jmxy.zua.edu.cn)。

(二)由于学科(专业)差异,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我院的调剂工作办法(含各调剂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排名办法以及录取办法等),慎重填报调剂志愿。

(三)复试采用差额形式,比例不小于120%

(四)调剂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院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院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请耐心等待结果,切勿随意修改,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六)其他政策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六、 联系方式

(一)联系渠道

1. 办公电话:0371-61912030 (李老师)

2. QQ544818117  

3. 电子邮箱qinzz456@126.com

(二)监督举报电话

1.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032

2.研究生处:0371-61912520

3.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三)联系地址

地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经济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办公室(05教学楼A5502室)

七、 其他

本细则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定,适用于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未尽事宜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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