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度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贸学院的本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提交材料
1、参评人员:人事处主页公示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2、资料说明:(1)若对上次资格初审时提交的资料无修改,办公室将以上次公示资料为依据提交评审推荐;(2)若有修改补充,一定在电子版中描红,并在纸质版中用铅笔圈出以明示,同时提交修改的依据原件以备专家核对。(3)各位参评人员根据去年标准计算各项分数与总分,与其他资料在10日下午下班前一同提交给办公室田秋丽老师。
3、时间期限:10月10日17:10为提交资料最后期限。
二、评审推荐程序
1、10月11日将外请专家对各参评资料、分数进一步核实,若有异议将及时通知到本人以纠正或说明。专家核实后,即将参评资料与表中计分排名结果公示全院职工。提出异议反馈信箱为chh023@zzia.edu.cn或12135377@qq.com。
2、在经贸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会时,各位参评人员应在评审会上陈述公共事务业绩,评委在共同学习计分标准与相关文件后进行评审推荐。经贸学院具体评审推荐时间另行决定。
3、10月14日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依照经贸学院评审推荐会,并将总计分排名结果予以公示并同时向学校报送推荐名单、缴纳评审费,并提交有关电子版资料。
4、10月15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参加学习答辩(交材料时请提交一份评审简表纸质版)。
5、按照人事处规定,10月16日提交学校评审材料。
6、10月19日-26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并对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整理上报省高评会评审材料。
三、要求上报学校的最终材料,应符合人事处通知中“(十一)上报材料要求”。
四、其他特别事项
1、坚持回避制度,并继续坚持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
2、提供虚假材料者,或论文论著等剽窃抄袭他人成果者,经查实,继续坚持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
3、关于任职年限计算、年度考核、申报学历、学术期刊和学术专著检索、对国际会议论文集的认可等问题,均可参见学校人事处通知。
4、参评人员均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可在人事处资料下载栏下载),并签名。
5、经学校研究决定,教职工在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能参与职称评审与岗位竞聘。
6、在学院和学校评审整个过程中,如要修改调整上交表格,老师本人均需在新上交的表格上签字、写上表格的变更时间并交办公室扫描后盖章。不同意办公室扫描留底的一律不予盖章。
五、评审费用
上报学校资料时,10月14日前提交的评审费由田老师统一交至人事处综合楼228房间。收费标准如下:
1、申报正高级职务收费 480元/人、副高 380元/人(含评审费、资格审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正高论文外审费600元(每篇三位校外专家审阅);
2、申报正高级职务、破格人员需参加答辩,答辩费用为100元;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不参加答辩。
3、转系列收费与相应级别评审收费标准相同;
未尽事宜,欢迎垂询,或直接询问人事处电话:60632665,60632663。
附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系列任职资格推荐办法.doc;附件二:经贸学院职称推荐评审业绩量化计分表.doc;附件四:推荐会议流程和推荐排序办法.doc
经贸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