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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编辑:武琳昭 点击:[]

经济学院各团支部:

为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总体要求

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

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机械分配推优名额,要依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和团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筹分配,充分发挥团员推优的奖励先进、推动团学工作的抓手作用。推优工作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第3至5周,每次推优有效期为2年。

二、推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纲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推优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参与团内生活一年以上,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认真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的学习、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及团课培训,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三)积极要求入党,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未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但未满三个月的,不能参加推优选举;

(四)上一学期无不及格情况

(五)不在处分期;

三、推优人数的限定

(一)团支部推优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10%(按四舍五入计算);

(二)院团委和学生会以及青年志愿团各部学生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学院各社团及比赛团队如:辩论队、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啦啦队、仪仗队、礼仪队等成绩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考虑;

(四)校级组织推荐的名单,由院团委根据其综合表现给予优先考虑。(注:校级和院级学生团队的推优不占班级名额)

四、团员推优程序

1.团支部委员会研究

梳理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由团支委进行综合评议(包括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研究确定推优候选对象,推优候选人数应是推优名额的1.5倍左右。

2.推优选举:

(1)召开团支部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为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由团支部书记宣读本次会议译成以及推优标准和条件;

(3)经团支委研究决定的推优候选人进行自荐或者团支部介绍情况;

(4)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推优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投票结果应由本团支部无利害关系人公开唱票、记票。确保大会的公正性及严肃性;

(5)投票后现场公布名单(票数统计完成后,得票数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有资格当选,按照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票数高者当选;若得票数出现并列情况,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则需进行重新投票)。

(二)填报推优材料

支部大会结束后,确认无误后组织填写《共青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双面打印,团支部推荐意见由本团支部的负责人签字。

(三)审批推优材料

学院团委审核各团支部的推优材料。各直属团支部团员只能在一个支部进行推优,由学院团委进行审批公示。

(四)递交推优材料

各团支部将材料(附件1、2)整理后于3月30日报分团委组织部,其中附件1纸质版一份,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报送附件1(统一命名如:金融学2018级1班团支部团员入党推优统计表)电子版发邮件至经济学院组织部

(五)推优公示

经济学院分团委组织部汇总团支部推优结果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对团员推优材料的审批,并将相关材料返还至团支部。

五、推优人员的培训

每个推优人员都必须参加党课培训,接受党的进一步教育。

【注:各班最后将推优名单汇总交至组织部邮箱:zuajjxyzzb@163.com】

共青团郑州航院经济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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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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