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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经济学院第三十七届团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编辑:武琳昭 点击:[]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积累经验,不断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经校团委批准,定于2021年4月1日下午16:30召开经济学院第三十七届团员代表大会。请各支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选出代表。为了使本次代表大会能够如期、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议程:

选举共青团经济学院第三十七届分团委委员会委员。

二、团代会代表:

1、代表条件

(1)必须是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或中共党员(受留党察看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2)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

(4)关心学校事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5)热心为师生服务,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能积极主动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代表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2、代表构成

(1)团代会代表名额根据各选举单位团员人数和学生人数确定,为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代表应当覆盖各年级。

(2)各支部按团员人数的10%推荐代表参加本次团员代表大会。注意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青年教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保证结构合理。

(3)按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要求,团代会代表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骨干的团员学生代表不少于代表总额的70%。

3、代表上报时间

各支部选出代表后填写《经济学院第三十七届团员代会代表名册》(附件1)、《经济学院第三十七届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并于3月26日中午前交到学生团委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团员代表大会是全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提升团学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开创团学事业新局面的重大契机,以实际行动为学校建设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2、集中工作精力,精心组织安排。各团支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明确职责,集中精力,保证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团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3、严格组织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各团支部在组织筹备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同时,密切关注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为大会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4、广泛动员部署,加强宣传报道。各团支部要深入开展动员部署,进一步凝心聚力,形成共识。综合运用传统及新媒体形式,积极总结宣传以往工作的成绩,充分展示工作成果,以及对未来工作的谋划和展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昂扬的精神面貌迎接我院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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