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88号)和《关于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校学字〔2021〕13号)及《关于2023年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院2023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2023届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选比例为一等奖学金14人;二等奖学金21人;三等奖学金35人。
三、评定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二)需同时满足以下评定条件
1.大四期间所修课程原始成绩无不及格情况(退役复学或毕业年级参军入伍成功者不及格门数不超过2科)。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定办法
1.本次评定以专业为单位,按量化考核综合成绩依次排序。
2.综合成绩以德育考核与智育考核两项加总进行核算。
3.德、智育考核核算办法见《经济学院2023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德育分评定办法》(附件1)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证书、活动类证书原件(验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2.任职类需提供可任职时间证明。
3.智育奖励分中已落实毕业去向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
3月13日(周一)上午12:00前,各班级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给助理唐雨墨Mengjiaxiaobanz@163.com。
(三)不提供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奖学金资格。
联系人:拜婷 马牧青 李奕 吴博文 王强
联系电话:61912037
附件:
1.经济学院2023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德育分评定办法
2.郑州航院学科竞赛列表【20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