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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编辑:马牧青 点击:[]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88号)和《关于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校学字〔2021〕13号)及《关于2023年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院2023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3届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选比例为一等奖学金14人;二等奖学金21人;三等奖学金35人。

、评定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二)需同时满足以下评定条件

1.大四期间所修课程原始成绩无不及格情况(退役复学或毕业年级参军入伍成功者不及格门数不超过2科)。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评定办法

1.本次评定以专业为单位,按量化考核综合成绩依次排序。

2.综合成绩以德育考核与智育考核两项加总进行核算。

3.德、智育考核核算办法见《经济学院2023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德育分评定办法》(附件1)

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证书、活动类证书原件(验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2.任职类需提供可任职时间证明。

3.智育奖励分中已落实毕业去向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

3月13日(周一)上午12:00前,各班级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给助理唐雨墨Mengjiaxiaobanz@163.com。

(三)不提供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奖学金资格。

联系人:拜婷  马牧青 李奕 吴博文 王强

联系电话:61912037

 

附件:

1.经济学院2023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德育分评定办法

2.郑州航院学科竞赛列表【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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